财政部公布30个PPP示范项目 江苏9项在列居首位

05.12.2014  11:16

  近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天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等3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示范项目,总投资规模约1800亿元,涉及供水、供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新能源汽车、地下综合管廊、医疗、体育等多个领域。

  PPP示范项目实施是推广运用规范PPP模式的重要抓手,旨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形成一套有效促进PPP规范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推荐,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从项目采购程序的竞争性、社会资本的真实性、运作方式的合理性、交易结构的适当性和财政承受能力的持续性择优确定了30个项目。

  为保证PPP示范项目实施质量,《通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并与相关行业部门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项目实施质量提供有力保障。财政部及下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即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将对示范项目提供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并适时组织对示范项目实施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