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1:1配套财政补助引导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

18.08.2015  10:09

  为提升启东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水平,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推进海洋捕捞产业转型升级,今年启东市继续对按省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要求建造完工的渔船实行1:1配套财政补助。


  据了解,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贴是江苏省鼓励深海捕捞、修复近海渔业资源的重要举措,该市按照“政府引导、渔民自愿、各方支持”及“小船改大船、木船改钢船”原则,积极引导渔民淘汰木质渔船,建造钢质渔船。在省财政对更新改造45米级、36米级、24米级钢质海洋捕捞渔船,分别补贴45万元/艘、30万元/艘和20万元/艘的基础上,启东市再按省补资金的100%进行配套,大大提高了渔民进行渔船更新改造的积极性。


  此次涉及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更新改造补助的渔船主要分为三大类。其中包括24米以上钢质海洋捕捞渔船,公约船长≥24米,主机功率≥110千瓦;36米以上钢质海洋捕捞渔船,公约船长≥32米,主机功率≥184千瓦;45米级的钢质海洋捕捞渔船,公约船长≥40米,主机功率≥350千瓦。


  没有按省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要求进行建造的渔船,实际不能享受省补助资金的,以及未按省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要求自行建造的渔船不得享受地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