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统筹下达洪涝灾害救灾资金1.68亿元

24.08.2016  18:41

  今年入汛以来,受超强厄尔尼诺影响,我省发生了多次灾害性天气。6月23日,盐城市阜宁、射阳两县遭遇我省有气象观测记录以来罕见的特大龙卷风冰雹袭击;6月30日以来,沿江苏南等地区发生了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为切实做好防灾避险和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等相关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推进灾后重建工作。近期,省财政安排暴雨洪涝灾害生活救助资金5900万元,专项用于全省洪涝灾害中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倒塌和严重损害房屋恢复重建、一般损坏房屋修缮以及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等方面的支出。省财政下达2016年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7000万元,支持南京、镇江、无锡、常州等地防汛抢险和水毁工程修复;下达省以上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900万元(中央财政2900万元,省级财政1000万元),支持受洪涝灾害影响较重的南京、常州、宜兴、句容等地开展农业灾后复产工作,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农民购买种子、种畜、鱼苗、化肥、农药和柴油等生产资料,做好改种、补种以及修复因灾受损的农(渔)业设施等。(社保处、农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