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召开

05.02.2015  13:15

  会议现场

  江苏省财政厅厅长 刘捍东

  江苏省财政厅纪检组长 徐阳升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 宋义武

  2月3日下午,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以及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安排2015年工作任务。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捍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阳升代表省财政厅党组作工作报告。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宋义武主持会议。

  刘捍东指出,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历史责任、使命担当的政治高度,表达了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明确指出反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反腐败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强化问责落实“两个责任”,横下一条心反对“四风”,保持高压态势遏制腐败。突出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严守纪律、严明规矩,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罗志军书记在省纪委五次全会上,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和省委领导的讲话为我们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全省财政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刘捍东指出,2014年,全省财政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纪委全会精神,狠抓“两个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有少数地区财政部门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主体责任没有有效落实;少数财政干部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我们必须清醒看到,财政系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分析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例,都是从不守纪律,不按规矩办事开始的。“人不以规矩则废,国不以规矩则乱”。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一次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必须稳如泰山,坚如磐石。因此,对财政部门而言,严格用纪律规矩来管理约束财政行为尤为重要。

  刘捍东强调,全省财政系统党员干部要着力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面对党纪国法,财政部门党员干部都要心存敬畏、警钟长鸣,切实将依法理财、依规执纪作为根本遵循,做到讲政治、重法治、严律治、强作风。一要坚决执行政治纪律和规矩。财政部门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严守政治纪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推动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提供稳固的财政支撑。二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坚持把《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作为财政管理的行为准则,将财政收支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进一步严格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和权限。要深化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努力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走在全省前列。三要强化财经纪律约束。财经纪律是财政干部必须模范遵循的铁的纪律。省厅将专门下发《严肃财经纪律若干规定》,财政干部要带头遵守并严格执行,同时,要对业务单位、服务对象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加强监管。四要持之以恒贯彻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一方面,要继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等要求,一如既往保持财政部门勤俭节约作风;另一方面,要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完善厉行节约的财政制度规定,坚持狠抓执行、加强监管。

  刘捍东强调,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党组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党组要树立强烈的主体责任意识,深刻把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职责,将严管重抓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领导班子不仅要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更要做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全面落实的执行者,认真落实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各项举措。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当,切实承担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绝不能以布置代替落实,做表面文章;绝不能怕得罪人、当老好人,对眼皮底下的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财政业务工作同时,准确把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对分管部门存在的“庸懒散”等纪律作风问题,要毫不留情地批评教育;对吃拿卡要等问题,要坚决制止;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纪查处。财政部门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也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要求,承担主体和监督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传导到每个人,贯彻到财政管理全过程。

  刘捍东强调,健全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体系是从源头上堵塞系统内腐败漏洞的根本之策。一要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通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动性、自觉性,按照省委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规定。二要完善财政政策体系。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方向,不断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在政策体系方面,坚持宏观考量,健全完善涉及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管理、预算支出标准、财政资金支付等方面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在流程设置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滋生腐败问题的根源和制度漏洞,提高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要深入推进内控制度建设。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针对新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不断完善优化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要积极探索将内控制度和财政信息系统深度融合,推动形成动态、全程、可追溯的财政内控系统,切实提升内控制度执行效果。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将内控意识贯穿于日常管理中,着力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反腐倡廉工作最新要求,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和财政管理。四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制度。加快推进《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立法进程,修订《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每个专项资金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完善大监督机制各项配套制度,建立贯穿财政管理和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刘捍东强调,各级财政部门必须狠抓制度执行,对违反纪律规矩的人和事绝不姑息迁就,在全省财政系统营造不敢、不能、不愿违规违纪的良好氛围。一要强化纪律教育。要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教育,确保财政干部清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应该怎么做以及不守纪律规矩的后果责任。要开展对大众的宣讲,将标准清、界限明、刚性足的财经纪律向社会公布,让人民群众监督财经纪律的执行。要更广泛的向社会宣传财政部门简政放权的好做法,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申报审批流程及权力、资金清单等,提高财政运行透明度,以公正公开促守纪循规。二要从严管理干部。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从严管理财政干部,认真落实“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的干部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完善财政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为好干部成长打开广阔空间。要全面加强财政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推动财政干部真正做到“三严三实”,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财政干部队伍。三要严肃责任追究。要强化纪律规矩执行的刚性,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严肃问责追究,切实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执行没有例外,始终坚持从严惩治、保持高压态势。加大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虚增财政收入、违规支出、骗取挪用挤占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内部巡查机制,实现财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覆盖。要突出问题导向,及时纠正管理不规范行为,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并将巡查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等工作相结合。

  刘捍东要求,推动财政系统守纪律讲规矩,财政部门纪检监察和财政监督机构责无旁贷。各级财政部门党组及班子成员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和财政监督机构履行职责,为他们放手工作创造条件。纪检监察、财政监督机构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从事监察监督工作的财政干部应加强自身建设,自觉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做到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

  省财政厅在宁厅领导出席了会议。厅机关和在宁厅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厅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市、县财政局中层以上干部,各乡镇财政所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