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财政局六项措施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07.11.2014  10:14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自2011年起将原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非税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实行预算内外“一本账”,2012年7月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丰县财政局以此为契机,全面开展了深化非税收入征管改革。一是调整机构,充实人员。将预算科、综合科(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票据办)合并成立预算综合科,整合人员和职能,比照“大部制”成立“大科室”。人员由过去的分而不足,变为合而有余,工作上做到既分工又不分家,促进了财政内部团结一致、形成合力。二是完善制度,加强宣传。针对上级的新要求,及时调整出台了丰县非税收入管理的新办法,出台了《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丰财预〔2012〕1号)。并利用丰县电视台“开票喜来乐”栏目、丰县财政信息网、镇财政和县直单位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等途径,宣传《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规定。三是搭建平台,服务征管。自2012年1月起,丰县财政局作为省财政厅试点单位,结合丰县工作实际,投入资金150万元,在全省49个县(市)中率先建成了涵盖全县249个预算单位、7家代理银行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全面实现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监管”的非税收入征管新模式。将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收入管理、会计核算、预算管理有机整合,大大方便了预算单位和缴款人,实现了非税收入的实时监控和收费票据的状态追溯、预算单位实时查询对账功能。四是编制预算,科学规范。按照《预算法》和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重点,科学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将非税收入按上级要求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合理测算核定部门单位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科学安排部门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既要保证部门和单位工作需要,又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的较快增长。五是验旧领新,票把“头关”。将财政票据管理作为非税收入管理的基础和手段,建立票据专管员制度。财政票据的印制、入库、发放、使用、核销全面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实行专人凭证领购、少量多次、网上发放、对号开票、收入核对、验旧领新制度,对重点单位实行即时监控、一般单位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票据规范使用。六是检查考核,奖惩兑现。将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纳入县财政对镇、县直单位、局内部科室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内容,重点考核《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落实情况、部门预算非税收入计划完成情况、财政票据管理使用情况等。对于非税收入管理完成较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在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上适当予以倾斜;对于非税收入管理完成不好的单位,发现问题的,责令立即改正,进行通报批评,并在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时,扣减单位预算。 

  通过着力夯实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深化征管改革,丰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1.2亿元,增长25.3%,非税收入完成46829万元,增长18.3%。2014年1-5月份,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5.2亿元,增长20.9%,非税收入完成19310万元,增长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