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政:大力推广应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22.05.2015  11:54

   一、前期PPP模式推广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理顺机制,建立省级PPP试点中心。按照财政部“先行先试”的要求,省财政厅于2014年4月成立了省级PPP中心,主要负责全省PPP工作机制制度的建立和PPP推进的总体规划,建立PPP项目库,选择落实PPP试点项目,推动指导全省PPP项目的筛选、实施、管理及监督评价等。同时,督促各市县成立PPP领导协调小组和市县财政PPP中心。

  二是顶层设计,建立全省PPP工作指导制度体系。根据财政部的文件精神,结合江苏实际,2014年以来,省财政厅先后制定下发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指南》等,进一步明确了推广运用PPP模式的重要意义和正确理念,促进落实PPP管理机制,严格规范流程,推动PPP模式从项目筛选、评估、采购、执行等各环节有序实施,并要求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加强PPP项目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

  三是有效引导,建立财政支持机制。在2014年出台的财政促进金融创新发展政策文件中,明确“省财政将对列入省级以上试点的PPP项目,给予一定的前期费用补贴”,有效调动各地推广运用PPP模式的积极性。积极建立省级PPP融资支持基金,按照不低于1:10放大比例吸收金融资本参与合作,通过债权、担保、股权、费用补贴等形式,提供PPP融资增信支持。

  四是筛选评估,建立全省PPP项目储备库。2014年,从全省各地筛选100多个符合PPP要求和行业发展规划的新建及在建、已建的项目,充实全省PPP项目储备,从中选择了15个省级试点项目。积极参与财政部组织的项目推介和申报,在项目库中分两次筛选了34个项目上报财政部,其中9个项目被列入财政部示范项目,项目数量和投资额占全国示范项目的30%。

  五是组织推介,建立项目合作对接机制。为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关注,2014年8月召开了“江苏省首批PPP试点项目推介会”,首次公开向社会推出了15个省级PPP试点项目,总投资达875亿元,涉及交通、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养老服务等五大领域。会议邀请了外资、大型央企、民企、专业投资咨询机构,以及省内各家金融机构参加。推介会上,项目单位、行业投资方、金融机构三方积极交流对接,气氛活跃,现场达成合作意向共157家次,为下一步公开选定合作伙伴奠定基础。

  推介会之后,省财政厅又陆续对接了一些国际机构及拥有资金和技术实力的跨国企业、央企、民企,为省内PPP试点项目牵线搭桥,创造合作机会。同时,积极通过网络平台加大宣传和推进力度,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江苏PPP”专栏,发布我省PPP的工作动态、政策制度、项目信息、合作方、咨询机构信息以及经验介绍等内容,使意向参与PPP项目的社会各方都能在平台上寻求合适的资源,社会公众也能及时便捷地了解到我省PPP的工作情况。

  六是搭建平台,建立全省首批咨询专业机构库。通过省政府采购平台,发布招募信息,组织专家审查,首批选定了 8家实力较强的机构组成我省首批PPP咨询专业机构库,印发各地供地方自主选择,为我省的PPP项目提供指导评估、方案制定、咨询顾问等专业服务。各市县可针对自己项目的特点,在库中选择合适机构,更好更有效率的推动PPP项目进展。

  七是加强督查,建立示范项目规范开展推动机制。2014年12月份,省PPP中心由分管厅领导带队分别到南京、苏州、徐州等地对17个列入国家和省PPP示范的项目进行考察、调研和现场指导,全面了解项目基本概况、实施方案及PPP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纠正一些不规范的做法和行为,并就下一步规范推进落实PPP试点项目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时间进度安排。

  八是提升理念,建立PPP培训和前瞻性课题研究机制。2014年,省财政厅先后三次举办了全省范围的PPP专题培训和项目操作培训,推广PPP理念,营造PPP的良好氛围。同时,开展PPP模式课题调研,借鉴国内外的实践经验,分析了我省重点工程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现状及推广运用PPP模式的必要性,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二、下一步PPP模式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落实完善PPP管理机制和制度。积极推动各地建立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的PPP推进领导小组和财政部门的PPP中心,推动各地依法、规范、高效开展PPP工作。在财政部相关制度法规的基础上,出台完善我省的相关制度及财政引导机制,建立并扩大我省的PPP融资支持基金。

  二是组织筛选评估PPP项目,扩大试点范围。按财政部的指示精神,继续在全省政府融资平台存量项目和新建、改建项目中筛选评估适宜PPP模式的项目,建立并完善全省PPP项目名录机制。优先选择定价调价机制透明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有一定现金流的项目作为省级第二批试点项目,规范操作,努力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项目。

  三是强化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力评价,把好项目质量关。指导市县财政部门组织“物有所值”评估,通过定性、定量分析,充分反映采用PPP模式与传统模式的区别和效果。对列入计划上报的每个项目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特别是对项目收益不能覆盖成本、需要财政补贴和完全由政府付费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财政支出,充分考虑财政的可承受能力和风险控制,防止过度推行PPP模式,加大财政风险。

  四是规范进行项目采购,积极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各地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公开、公平、规范地进行PPP项目采购,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等采购方式,择优选择运营质量好、综合实力强、诚信可靠的社会资本方,规定不得以行政手段或非公开方式确定合作伙伴,保证PPP项目持续良好发展。规范PPP合同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双方依据合同办事,确保履约。

  五是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督促各地强化对PPP项目中政府资本金、PPP引导基金及后期运营补贴的管理,评估并控制PPP项目中的财政承诺。财政补贴要以项目运营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建立动态补贴机制,并分类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并在中长期财政规划中统筹考虑,确保政府履约。

  六是加强对各地PPP项目的指导、培训和服务。组织召开全省PPP项目实际操作层面的培训,指导各地严格按照财政部相关政策制度要求顺利推进PPP工作。随着各地PPP项目的不断推出,继续公开招选第二批专业咨询服务机构,为地方PPP项目实施提供专业服务。

  七是组织项目推介,吸引各类资金支持。继续通过组织推介会及其他各类宣传方式,搭建平台为我省项目吸引更多海内外投资者,并鼓励引导各金融机构更新观念、转变方式,为我省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积极争取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的长期低息贷款资金支持和技援项目,吸引外国资本投入,拓宽PPP项目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