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省级项目库管理

19.02.2016  19:12

  加强项目库管理是完善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完善省级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苏财预〔2015〕124号),积极加快项目库的开发与升级,逐步建立“先完善项目库、再安排项目预算”的工作机制。

   一是严把项目入库关。 所有申请年度预算的项目必须通过项目库申报,试行项目入库评审机制,采用内部自评、组织外部专家、社会中介等多种方式开展项目评审,在提交《项目评审报告》经省财政厅审核后方能正式入库。

   二是规范项目设置。 规范设定项目属性、级次、状态类型等,严格界定省本级支出项目和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项目,构建项目多维度、多层次的分类管理体系,进一步明晰省与市县间、部门与单位间的支出责任。

  三是实行项目分层管理。 第一层,由省财政厅根据支出政策、重大改革、部门职责等梳理设立专项资金目录。第二层,由各部门、单位在专项资金目录下申报明细项目,确保项目资金安排与重点支出政策、部门主要职责和发展规划相契合。

   四是加大项目清理与整合力度。 进一步开展项目清理工作,清理到期或一次性项目,并按照“职责与经费相匹配”的原则,减少部门之间、部门系统内部的再分配项目,清理压缩省直发展项目,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继续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防止财政资金“碎片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推行项目综合审核。 项目库全面实行网络审核,通过流程优化实现了项目资金安排与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绩效目标等多项管理工作的有效结合,形成各流程环节的相互约束、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

   六是加强项目滚动管理。 以项目库为载体,将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限定入库项目滚动时限最长5年。凡满5年或属于到期、一次性的,则自动清理。属于常年安排的项目,在5年内原则上实行固定名称、固定金额自动滚动,属于跨年度安排的项目,按项目执行期滚动安排预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