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回应群众诉求:财政资金要花得清清楚楚

31.12.2019  19:40

  12月30日,省财政厅走进“省政风热线”直播活动,回应群众诉求,并表示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分一厘都要用在刀刃上,而且要花得清清楚楚。

  今年3月,省财政厅发布相关改革通知,计划年底前在省级部门和市县所有非税执收部门全面覆盖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其中试点医院在8月前完成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在试点医院,一些老年患者反映不习惯电子票据,也有外省患者发现电子票据回去后无法报销。

  对此,省财政厅副厅长倪国强表示,传统纸质票据印制成本高,开票和服务效率低,也不利于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推广财政电子票据,可以有效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提供更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也有助于加强财政管理。今后,财政部门将完善数据系统,加强行业联动、宣传工作,让全社会都能了解并共同推进这项改革。随着全国开展财政电子票据改革,2020年底可以实现不同省份信息共享,电子票据跨省报销问题将迎刃而解。

  惠农补贴,为何被长期截留?连云港市海州区村民反映,由财政部门发放的农业补贴,没有足额按时发放到农户手中,而是截留在街道账户长达6年。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处长李海峰说,有关方面应及时将补贴发放的相关资料提供给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及时发放。财政部门也要加大制度规范、监督检查力度,避免类似事情再出现。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张先生反映,去年7月给开发区一个国家级农业开发项目做广告牌,1.5万多元费用一直没有拿到,开发区工作人员说是如皋市财政局没有把钱批下来。“省政风热线”栏目记者核实得知,请张先生制作广告牌的是开发区农工局,该局称广告设计费包含在一笔农业开发工程管理费内,至于何时下发,财政局的答复是要等局长签字。看到这段视频后,李海峰回应,县级资金拨付,首先要由个人将完备发票等材料报到农业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应当及时把材料报到财政部门。如果农业部门提供的拨款资料是完备、规范的,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这笔钱拨付。

  滨海县五汛镇向阳村村民反映,前几年在填报粮食补贴款时,村委会多名村干部,采取明暗两本账目的办法,虚报田亩数,骗取财政部门拨付的粮食补贴款。李海峰解释,因为支付系统的限制,过去确实有补贴发到个人账户的现象,2017年以后财政部门完善了系统,而且明确这部分资金直接拨付到对公账户上。对于村民反映的情况,财政部门首先有责任通过公开公示的方式,把事情说清楚,有违规情况提醒相关部门追责。

  丰县高先生反映,他的公司获得省财政厅的专项扶持资金,但领取这笔资金时遇到障碍。对此,倪国强介绍,为支持我省经济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省财政厅设立了一系列专项资金,并会同相关审计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省级责任主要是对这些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确保这些资金取得实实在在的效应。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周鳌梁接着回复,专项资金肯定要专款专用,丰县几个主管部门应该密切配合,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工作,在省级专项资金下达后,及时到企业了解情况,如果项目完成了,就应该及时拨付资金。省财政厅将对地方财政部门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培训。

  邳州市赵墩镇闫家村村民毛先生反映,今年养了十几头母猪,感觉养猪负担比较重,咨询分散农户养猪有什么补助政策。李海峰说,对生猪稳产保供,省财政厅今年已下发专项资金3.96亿元,并出台一揽子政策,例如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提供贷款贴息,将养殖能繁母猪的补贴额提高到1500元,对非洲猪瘟捕杀给予补助,防疫保护设施建设等也有补助。

  针对群众的关切和诉求,倪国强表示,公开是最好的监督,涉农补贴资金的申请程序、要求等,都要让老百姓知晓。对于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优化项目申报程序、条件、资金拨付,使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更精准,资金拨付更顺畅高效,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徐冠英)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