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举办财政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班

19.10.2015  12:19

  10月9日至10日,为深入推进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财政政策法规工作,江苏省财政厅举办了全省财政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班,各市、县(区)财政局政策法规机构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共计100人参加了培训。

  省级机关法宣办副主任戴桂洪详细阐述了法治体系建设任务与要求,就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专题辅导;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刘苏文系统讲解了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并对新法对行政机关日常工作的影响作出了具体分析;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刘有宝同志全面解读了新《预算法》,特别针对财政系统工作人员的个人责任等法律风险点进行了重点提示。 

  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顾岳良对培训进行了总结。他要求,全省财政政策法规工作者要坚决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厅党组的决策部署,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的《预算法》、《行政诉讼法》,重视使命责任,勇于自觉担当,并认真扮演好自己的身份角色。一是要当好“参议员”,明确身份表达意见;二是要当好“运动员”,强化勤奋务实意识;三是要当好“裁判员”,时刻牢记肩上责任;四是要当好“安检员”,防范涉法涉诉风险;五是要当好“消防员”,自觉看好财政法门;六是要当好“书记员”,注重程序痕迹管理;七是要当好“公务员”,恪守勤政廉洁己任。 

  参训同志普遍表示,系统化的梳理有助于形成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法律思维,讲座内容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这次培训是一次务实管用的培训,对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防范法律风险都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