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减征社保费助力企业“小升规”

29.06.2016  00:09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促进和激励小微企业上规模,支持小微企业做强做大。象山县人力社保局对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
  此次享受该项政策的对象主要是己依法在象山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并经宁波市经信委、市统计局确认公布的新上规模的小微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升规”企业首次上规模后3年内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每年下浮幅度相当于企业缴费统筹部分1个月的幅度。县人力社保局在每年6月对“小升规”企业进行集中减征。减征后参保人员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各项保险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据统计,本次减征共涉及全县160家企业,实际减征养老保险323万元,较去年增加61.4%,其中基本养老保险20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22万元,惠及职工498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