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检察机关创新发展苏州篇章

12.01.2018  11:22

  2017年,市检察机关围绕苏州改革发展大局,提出争创“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的工作目标,认真践行“为民服务、为党分忧”工作宗旨,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苏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提供了应有的司法保障。

  检察监督精准护航

  严防严惩侵害民生民利行为

  近年来,在苏州危害青山绿水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件在引发民众广泛关注的同时,也敲响了检察机关加大监管力度的警钟。

  苏州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监督手段,探索环保公益诉讼、多元化立体监督模式,切实守护“天堂”之美。去年全年对破坏环境类案件提起公诉165件312人,同比上升85.4%。相关案件的成功审查起诉,既保证了对污染环境罪的打击力度,也树起了办理该类案件的标杆。

  百姓安居乐业,离不开食药品安全。去年,在社会上引发热议的“脚臭盐”事件,再度引发了民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苏州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及时回应民众的质疑,将食药品监管落到实处。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提起公诉122件211人,同比上升110.3%,同时牵头制定了《苏州市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管力度。

  坚决惩治和预防民生民利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检察机关瞄准腐败高发领域,充分运用智慧侦查手段,在工程建设、民生民利、基础教育等领域开展专项查案工作。去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量与2016年全年相比上升4.3%,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24亿元。加大追逃追赃力度,与公安、金融等部门联动协作,促使2名潜逃时间分别达20年和5年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1名潜逃22年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强化专业预防,成立教育、安全、环境、医疗、科技等5个紧扣社会热点的预防调查小组,开展预防教育,有效促进了行风廉政建设。检察机关还自主研发职务犯罪基础信息库系统,提高了预防工作的精准度和即时性。

  打击犯罪与遏制犯罪相统一,去年,检察机关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严格依法审查,加强个案、类案分析,突出司法办案社会效果。先后对P2P非法集资、网络支付平台诈骗等犯罪开展调研,向案发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发送刑事检察建议30份,推动出台犯罪防范措施。着眼降低刑事案件发生率,开展预防重点高发案件的法治教育,增强公众尊法守法意识。加强社会风险分析研判,关于群租房成火灾隐患重灾区、“海绵城市”排水许可管理的研判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促进行业规范管理。积极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和科技创新,市检察院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室”,对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管辖的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地区的相关案件进行检察监督。

  科技强检助力增效

  智慧检务“百花齐放

  多年来,我市各类刑事案件占比一直保持高位,“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2017年,苏州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14209件18633人,案件数占全省17.8%,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量全省第一。如何破解“案多人少”这一矛盾?在新时代大数据发展的格局下,检察机关树立共建共享、增效减负理念,紧扣实战需求,开创了苏州智慧检务的新局面。

  我市检察机关主导深度建设全市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启动平台三期工程,实现政法数据交换和电子卷宗共享,深化大数据分析运用,除国家安全、海关缉私等少数案件外,政法部门办理的刑事案件全部由平台流转。目前,已汇集成超过6万件刑事案件判案库的“大数据池”,为政法干警进行案件搜索比对、分析研判提供了便利,逐步形成了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司法规范化监督管理新模式。

  依托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我市全面推行“网上电子卷宗审查办理为常态,纸质卷宗使用为特例”的刑事案件网上办案单轨制,并作为员额检察官考核内容,倒逼检察人员尽快适应信息化办案要求。

  此外,探索将智能语音转换系统、无人机、智能机器人运用到办案实践,推进智能辅助办案软件、苏检掌上通、智慧侦查平台、刑检视讯平台的深度应用,有力提升了办案效率。如在吴中区违法用地督促履职案中,使用无人机监测违法用地恢复情况;“集接待和普法于一身”的“网红”智能机器人“吴小甪”,俘获了众多前来办案办事群众的心。

  在“检察+科技”办案新模式的引领下,智慧检务在全市检察机关“百花齐放”。吴中区检察院在讯问、询问等环节引入语音识别系统,将语音自动同步为文字,初步实现智能记录、智能侦查、智能监督。姑苏区检察院创设“取保候审人员管理系统”,借助手机定位和语音识别技术,实现对取保候审人员的有效管控。相城区检察院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自主开发了检委会议事系统,部分功能被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察委员会子系统吸纳。

  去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议在苏州召开,我市检察机关作为承办单位,全程运用现代科技元素,首创主会场与吴中区检察院现场连线方式,向全国四级检察机关介绍苏州智慧检务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展现了信息化对检察工作的促进作用。

  司法改革成效显著

  公益诉讼守住“最后一道防线

  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断引领下,苏州检察机关探索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

  2016年2月,在村民反映昆山某建材厂占用农田之后,昆山市检察院启动走访约谈机制,跟进监督,通过检察调查和检察建议,推动整治行动顺利完成,15万吨炉渣堆场被移平,并补植复绿。一年多的行政检察监督,让炉渣灰土漫天飞舞的环境恢复到了空气清新。

  为更好地维护公益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我市检察机关经多年实践积累,摸索出“走访约谈、检察调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四步走的苏州行政检察监督之路。

  针对行政机关可能存在的违法或怠于履职行为,首先进行走访约谈,推动工作整改;对涉及部门众多、矛盾复杂、存在制度漏洞的,以法律分析意见或调查报告的形式向党委政府报告;对较严重的违法情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对拒不整改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秉承“问题导向”,坚持行政机关自行救济优先,将工作重点放在前三类诉前程序上。把公益诉讼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借助诉前程序倒逼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自2015年7月苏州被确立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公益诉讼授权试点地区以来,在民事、行政两方面同时发力,推动在诉前程序解决93件,对破坏环境、销售假药等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0件,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相关探索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供了实践参考。为了有效保护环境公益,还积极推动成立环境公益组织和生态修复基金,实现了办案效果的拓展和延伸。

  坚持司法文明发展方向,检察机关统筹兼顾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积极贯彻“非羁押是常态,羁押是例外”的现代刑事法治理念,注重外来人员与本地人员平等保护,在案件量大、外来人口犯罪占76%的情况下,通过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外地籍犯罪嫌疑人“异地联动”取保候审等制度,努力压降审前羁押率。

  “目前苏州审前羁押率为37%,远低于全国60%左右的平均羁押率,也低于同样外来人口犯罪占多数的其他城市。”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透露出的这个数据,让参加中央政法委组织的“专家学者和媒体记者走进司改第一线”活动的法学家们又惊又喜,一致认为苏州检察机关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同时,按照“员额数量与办案量基本匹配”的原则,苏州检察机关加强精准测算和动态调整,实现科学遴选。积极完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和职业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司法档案,探索试点的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软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制定的检察官职权清单,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科学确定检察官授权范围。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机制,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全年共办案454件,部门负责人办案2368件。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凸显内外监督效能

  “阳澄湖大闸蟹侵权”“民间借贷审查”……在苏州市检察院一楼的“莲厅”,每月会有两三场“小课堂”沙龙举行,主讲人和干警分享办案心得、传授实践经验,思维碰撞、氛围轻松,吸引了众多干警参与其中。

  按照“一次培训研究解决一个问题”的思路,全市检察机关大力推行“小课堂”培训方式,去年以来已举行了126期。这样的“小课堂”既有司法办案的素能技巧、类案分析、典型案件解读、证据审查等业务“干货”,也有PPT制作、公众号运营、辩论技巧等软实力课程,经过各条线业务骨干谈笑风生地解读分享,带动了队伍整体素能的提升。当前,“小课堂”已经走出苏州检察机关在全省推广。

  为打造过硬队伍,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竞赛,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十大保障民生典型案件”和首届“十大公诉精品案件”评选,引导检察人员打好扎实的业务功底,注重办案社会效果。同时实施“青年精英人才”培育计划,举办援疆干部唐斌彬先进事迹报告会,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开展季度之星评选及宣讲活动,激发青年人活力,营造出主动提升素能、结合办案积极研讨的学习氛围和竞争意识。2017年向省法学会报送的15篇论文有13篇入选,占全省检察系统四分之一。全年共有86个集体、134名个人获各级表彰奖励。

  为争创“全省第一、全国一流”,市检察院积极出台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对全市检察机关所有部门和岗位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研发“司法办案活动纪检监察监督平台”实现提前预警、动态监督,对工作落后的单位和部门开展问勤、问绩和督促检查。市检察院带头加强自身建设,提振精气神,勇于向基层检察院喊出“向我看齐”,主动接受基层检察院监督,体现市级机关应有的站位、标准和表率作用。

  与此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主动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25次,向同级政协报告工作11次。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专题审议意见,促进相关工作深入开展。

  促进司法公开透明,去年检察机关共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33次,公开法律文书13451份、案件程序性信息20520条,发布职务犯罪案件信息132条,在2017年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中,苏州检察机关位居全国第六。经过两年多试点探索,苏州检察机关在全国首创“人民评议员”制度,对普通刑事案件进行监督评议。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定期举行检律系统“阳光交流平台”联席会议,进一步规范会见、阅卷,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打击犯罪

  全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982人,提起公诉案件14209件18633人,案件数占全省17.8%。刑事检查部门员额检查官人均办案量全省第一。

  维护群众利益

  全年共建议移送和监督立案环食药案件102件152人,同比增长12倍多。配合全市“263”专项行动,对破坏环境类案件提起公诉165件312人,同比上升85.4%。

  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食品药品类案件提起公诉122件211人,同比上升110.3%。

  反贪反腐

  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110件134人,其中贪污受贿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大案占贪污受贿立案总人数的97.1%,远高于全省79%的平均大案率;查办渎职侵权类案件31件37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6件20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量与2016年全年相比上升4.3%。所立职务犯罪案件中,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7人、乡科级干部26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24亿元。

(苏报记者 赵晨民 苏报通讯员 李跃 史莹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