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常态 谋求新发展 努力推动绿色江苏建设迈上新台阶

05.02.2015  12:01

  ——在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夏 春 胜
  (2015年1月31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部署,总结2014年全省林业工作,分析当前林业发展形势,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林业改革发展任务和2015年重点工作。上午,会议通报了2014年度全省营造林实绩综合监测、湿地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表彰了一批工作成效显著单位。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向获得荣誉的单位表示热烈祝贺!向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省林业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省检察院反渎局俞昕水局长和盐城市林业局林蚕处汤中文处长作了精彩报告,分别给我们上了一堂法律课和德育课,相信大家和我一样受益匪浅。刚才,高淳、铜山、常熟、启东、大丰等5个县(市、区)林业局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典型发言,交流了工作经验,讲的都很好,他们的做法值得借鉴。下面,根据局党委的研究,我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2014年全省林业工作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林业“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林业系统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国家林业局决策部署,顺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林业各项工作,深入实施《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动计划》,着力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林业改革稳步推进。配合省编办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13项行政审批事项,将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已录入省政府网上政务中心权力系统并试运行。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联合省农行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情况调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通知》。开展集体林采伐管理政策调研,《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通知》已经局党委会通过,正履行规范性文件报批程序。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出台了《江苏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意见》。积极培育经济合作组织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指导全省10家林业专业合作社建成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开展全省林权发证调查摸底,加快落实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试点部署,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过渡期全省林权登记有序管理。部署开展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为国有林场改革做好相关准备。创新义务植树履职形式,手机短信和网络捐赠植树、护绿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造林绿化任务全面完成。全省新增成片造林面积65.2万亩,林木覆盖率达22.2%。绿色村庄建设深入推进,新建绿化示范村1028个。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水土保持林营建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顺利实施,困难立地造林及生态修复取得新突破,木本油料林和珍贵乡土树种用材林培育示范点建设有了新进展,加快推动了薄壳山核桃、榉树、楸树等优良树种成片造林。强化森林抚育培训,扎实开展森林抚育试点示范,设置不同类型森林抚育成效监测点13个,完成森林抚育153万亩。新建全民义务植树基地47个、共1.6万亩,营建纪念林485个,全省参加义务植树近1000万人次,义务植树约3000万株。
  三是资源管理工作全面加强。严格执行省政府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开展全省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落实使用林地占一补一规定,确保了林地面积只增不减。强化林木采伐管理,全省采伐蓄积85万立方米,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限额内。新增省级公益林面积43.89万亩,全省重点公益林总面积达576.05万亩。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专项排查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全省共排查案件158起,涉及林地面积237.55公顷,收回林地88.41公顷,已办结72起,其中2起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效震慑了涉林违法犯罪。强化湿地资源保护,全省恢复湿地6.4万亩,新增自然湿地保护面积166万亩,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苏州太湖湖滨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国家验收,新申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处,新建省级湿地公园4处、湿地保护小区47个。开展了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大丰保护区亚行项目进展顺利,麋鹿数量已达2360头。
  四是林业灾害防控水平显著提高。森林防火现代化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省火灾预警、应急指挥和扑救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2014年共发生森林火灾29起,过火面积44.14公顷,受害面积5.11公顷,受害率为0.003‰,控制率0.18公顷/次,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完成了省政府责任状防控目标任务。加强林业病虫害防治,连续十年实现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与病死树株数“双下降”,美国白蛾快速扩散蔓延态势得到遏制,杨树食叶害虫实现了“有虫不成灾”,保障了青奥会期间江苏林业形象。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92%,成灾率0.62%,防治率94.5%,无公害防治率85.1%。
  五是林业产业持续发展。全省以木材加工为主的第二产业和林产品经营及森林旅游为主要内容的第三产业产值比重进一步加大,2014年全省林业产值预计达3900亿元,同比上升8%。木材加工、林木种苗、特色林产品综合利用等传统产业优势明显,人造板、林木种苗的产量和产值全国领先。野生动植物产业持续发展,出口兰花、试验用猕猴和食蟹猴、西洋参等中药材数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新增国家森林公园1个、省级森林公园2个,森林旅游逐步发展为林业产业增长的新亮点。积极搭建合作交流平台,相关单位和企业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森博会获得嘉奖。
  六是林业生态文化活动深入开展。高水平建成第八届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江苏园”,荣获国际园艺生产者协会颁发的唯一大奖和室外展园第一名。第三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天津)江苏展园建设正按计划推进。镇江市成为我省第五个获批的“国家森林城市”,无锡市顺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复查,常州市“创森”和盐城市“创绿”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大丰麋鹿保护区成为全省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常熟市支塘镇蒋巷村等5个村被授予“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等6家单位被命名为“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林业宣传活动,尤其是植树节期间在新华日报刊登的系列评论和在中国绿色时报推出的绿色江苏大型系列报道,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开展绿化好新闻评选活动,发挥媒体记者参与绿化宣传的重要作用。江苏林业网站连续4年被评为“全国十佳省级林业网站”,已经成为宣传展示绿色江苏建设成效的重要窗口。
  七是政策支撑和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林业立法取得进展,《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法(草案)》已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被列入人大立法计划,《江苏省陆生野生动物运输证管理办法》已印发各地执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管理,开展了首次规范性文件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推进森林公安体系建设,执法规范化和警务信息化得到加强。严格项目管理,出台了省林业项目管理办法、林业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强化科技支撑,各类林业科技立项79个计4130万元,一批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和林业地方标准获批。完成对全省20个省级林木良种基地的考评,新审(认)定林木良种16个。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新开工建设1235套、竣工555套。开展各类林业知识和技术培训,“十二五”期间全省乡镇林业站长能力测试任务已提前完成。
  八是作风建设成效明显。全省林业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回头看”及“三解三促”活动深入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涌现出以汤中文同志为代表的一批热爱林业、无私奉献的好榜样。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清理办公用房,进一步规范和精简节庆展会、评比表彰,会议、文件和“三公”经费支出继续减少,行风政风、机关作风继续好转。出台《局党委关于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范围,规范了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大廉政宣传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持续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进一步增强。深化政务公开,局所有行政权力均实现了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全年办结行政权力事项586件。
   二、清醒认识新常态下林业改革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速度从高速调档为中高速,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增长动力从要素、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新常态下,林业改革发展内外部环境正发生深刻变化,给林业发展带来全新机遇,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从党和国家的重视程度看,发展林业的宏观环境正不断优化。随着我国资源环境承载力日趋接近或达到极限,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在新常态下,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必将为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态承载力腾出更多空间,从临时性的政策措施到长久性的制度安排都必将更加有利于林业发展。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作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重大判断的同时,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他指出,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澈水质、清洁环境等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生态环境越来越珍贵;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方式,并从中创造新的增长点;要更加注重建设生态文明;要对山水林田湖实施更严格的保护,加快生态脆弱区、地下水漏斗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区治理。李克强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专门强调,要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卫和创造绿色财富;森林草原、江河湿地是大自然赐予的宝贵财富,须倍加珍惜;要适当扩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增加转移支付规模;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新增退耕还林还草1000万亩。汪洋副总理在听取林业工作汇报时明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对林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他希望林业战线同志倍加珍惜当前的好环境,奋力开创林业发展新局面。这些足以说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政策走向定会促进林业发展的宏观环境不断优化。
  (二)从建设新江苏的目标要求看,林业工作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江苏视察指导工作时,希望江苏紧紧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光荣使命,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并要求江苏在五个方面迈上新台阶。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求我们在抓住转方式、调结构这个关键,推动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时,用好生态环境倒逼压力,以更大的决心、拿出更硬的举措,把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向纵深推进。省委罗志军书记指出,要“把农业生态环境‘欠账’补起来”,“加大湿地保护与修复力度”,“继续加大生态防护林建设力度,把生态环境逐步治理好、切实保护好”。李学勇省长强调,要“深入推进绿色江苏建设,重点抓好森林抚育,更好地发挥林业生态功能”。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要求新常态下林业工作要突出重点,严格保护公益林,科学更新经济林,充分发挥林业在改善生态、优化环境、致富百姓上的综合作用。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的新指示和省领导的新要求,我们深感,在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中,林业工作大有作为。林业部门要在促进经济发展、致富一方百姓、美化城乡环境中更好地担当职责。强化生态红线区域内林业资源保护,深入推进造林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推动城乡生态环境向好变美,是林业在建设新江苏中的首要任务;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是林业在建设新江苏中的应有担当;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生态文化,促进社会生态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是林业在建设新江苏中的不懈追求,这正是新江苏建设赋予林业的光荣使命。
  (三)从江苏林业建设的实际看,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不容忽视。一是造林绿化空间受限,更新难度加大。经过10多年绿色江苏建设的强力推进,目前全省可用于造林绿化的地块越来越少,剩余可供造林的盐碱滩地、荒山石山等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存在造林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投入资金多等诸多问题,造林空间拓展困难。与此同时,在“一山二水七分田”土地资源禀赋下,既要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又要持续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各类建设用地需求不断“挤压”未利用地向宜林地调整,甚至“挤占”有林地。此外,绿色江苏建设以来所植以杨树为主的用材林又陆续到了轮伐高峰,由于近年来林业经济比较效益下降,农户采伐后更新造林积极性不高。新的树难栽下去、老的树保不下来,一直引以为豪的苏北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面临线断网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林木覆盖率达标巩固形势严峻。二是林地湿地破坏时有发生,资源保护压力加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对土地利用宏观调控的加强,林地湿地既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又承受着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压力,其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涉及政府或法人行为乱占林地湿地、毁林开垦、污染湿地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地方还相当严重。同时,随着经贸活动越来越频繁和物流越来越发达,林业有害生物跨区域传播的风险越来越高,防控形势越来越严峻,危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对经贸安全和食品安全的威胁,以及对生态景观的影响都日益凸显。三是基层服务体系不健全,林业管理和服务力量严重不足。长期以来,我省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与林业资源管理任务增多、保护难度增大等现实状况极不适应。全省1078个涉农乡镇(街道、园区),林业服务机构多数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形式存在,只有201个乡镇林业工作站(在农服中心加挂牌子),职工1037人,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园区)不到1人。乡镇林业工作站普遍存在人员编制少、基础设施薄弱、经费保障不足、服务手段欠缺等问题,林农急需的林业科技、林业法律、林产品信息、林地流转、林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发展等相关服务很少、甚至没有,林业服务体系和林业科技推广网络的职能作用难以发挥。另外,国有林场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保障不足问题,林业项目资金监管要求高、责任主体不健全问题等等,都是新常态下我省林业健康发展无法回避的困难和挑战。
   三、认真落实新常态下全省林业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省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研究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服务新常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最新部署,紧紧抓住新常态为全省林业改革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全面提升绿色江苏建设水平。全省林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精神,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工程和现代农业建设的最新部署,坚持把林业工作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和农业现代化工程,大力实施《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动计划》,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统筹做好林业生态建设、修复和保护各项工作,努力推动绿色江苏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扎实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增强林场发展活力。准确把握国有林场改革的核心内容。国有林场改革是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林场改革高度重视,去年8月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对国有林场改革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批示和指示,把国有林场改革提到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地位。国有林场改革的核心是明确国有林场生态公益功能定位,实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建立分级管理的国有林场管理新体制和森林资源监管体系。及早做好林场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已于去年底讨论通过了《全国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按照这一要求,今年我省将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我局拟组织全省国有林场进一步调查摸底,待国务院《全国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印发、国家林业局会同相关部委召开专题部署会后,即商相关部门形成改革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尽快厘清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总量、摸清林场家底,为全面启动改革打好基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林场建设发展。要积极争取将国有林场道路、供电、供水、管护站点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基本建设计划,将国有林场职工纳入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减轻林场债务负担。全面完成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抓好项目检查验收、分配入住、小区管理及产权办理等后期工作。
  二是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稳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科学选配农田林网树种,探索林网建管新模式,确保林网轮伐更新顺利衔接。扎实推进盐碱滩地、荒山石山等困难立地绿化及生态修复,加强风沙危害区、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区等重点区域的生态防护林建设,特别要抓好沿海防护林、长江防护林建设,突出通道两侧、工业集中区土壤、大气和水体的生态隔离和治理,着力增加城镇、村庄、单位的整体绿量。开展珍贵用材林、木本油料林、优质经济林等高效林业基地建设,创新义务植树形式,广泛开展身边增绿、见缝插绿,千方百计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新增成片造林30万亩。努力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因林制宜开展森林抚育,完成森林抚育150万亩。杨树等用材林重点抓好密度控制和水肥管理,丘陵山区生态林重点抓好除藤割灌和枯死木、被压木和衰弱木清理,通道防护林重点抓好密度控制和树种结构优化。通过连续的多种抚育措施组合,增加林木生长量、蓄积量和生物多样性,提高森林经济价值和生态效益。扎实开展绿美乡村建设。以规划布点村庄为主要对象,以村旁、宅旁、路旁、水旁为绿化重点,一村一规划、一村一特色,做响绿美乡村品牌。按照绿地、林地和湿地齐抓共建,绿化、美化和文化有机结合,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协调推进的要求,新建绿化示范村1000个。
  三是切实加强资源保护,着力提升生态承载力。严格保护林地林木。强化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新增省级生态公益林20万亩,力争完成林业规划确定的“十二五”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一张图”变更调查。严控林地征收占用800公顷和林木采伐更新155.3万立方米两项年度限额,组织做好“十三五”全省采伐限额编制。组织开展全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针对平原农区林业的特殊性,出台集体林采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开展重点整治和专项行动,坚决把森林资源看住,把现有林地守住,把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保住。切实加强湿地保护。构建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体系,抢救性保护长江流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等生态区位特别重要或受严重破坏的自然湿地,稳步推进大江大湖、滨海湿地、重要河口、里下河沼泽、重要饮用水源地、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等退化湿地生态修复,恢复湿地5万亩,所有省辖市自然湿地保护率全面达到40%以上,确保完成“十二五”省定湿地保护任务。新建省级湿地公园4处,申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3个,新建湿地保护小区15-20个。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完成全省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继续做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拯救保护。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四是认真做好林业灾害防控,保护林业建设成果。切实增强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科学制定防控方案,从火源管控、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火情监测和指挥调度等方面周密部署,继续加快建设森林防火现代化复合体系,全面提高火灾防控和应急扑救能力,切实把预防措施落实到位,把应急准备落实到位,把管护力量落实到位,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控制率在1.2公顷/次以下,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法》,抓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着力构建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控减灾三大体系,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杨树食叶害虫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强化生物灾害预防,提高应急防治能力,全面推进社会化防治、工程化防治和无害化防治,确保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7%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7%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9%。
  五是积极发展林业产业,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广林木良种,强化苗木标准化培育,提升我省种苗的市场竞争力。抓好大径级用材林和珍贵用材林培育,加强木本油料林和高效经济林基地建设。合理开发和利用林区、湿地等丰富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动植物资源,开展森林湿地生态旅游。加强银杏果开发利用,拓宽竹产品应用领域,提高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品和技术升级换代。实施品牌和质量发展战略。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林业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大力推广高效复合经营模式,提高集约管理水平。重点建设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家庭林场或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格局。加强林产品市场建设。引导苗木重点产区发展苗木电子商务,进一步拓展林产品销售渠道。扶持一批带动面宽、辐射面广、技术含量高的林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健全经济林果专业批发市场等现代市场流通体系。
   四、多措并举推进全省林业改革发展
  新常态下做好林业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紧紧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林业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动脑筋、认真谋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圆满完成2015年林业改革发展任务。
  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准确研判农村改革形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成为今后农村改革的重点,省委、省政府正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意见,预计改革试点很快就会启动。林业部门要顺势而为,积极主动推动农村集体林权融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地要深入调研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等情况,积极探索适合江苏省情的管理制度。近年来,多数林业大省的县、乡成立了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对方便林农的林权流转,规范林地承包经营行为,防范林权流转风险,加强林权纠纷调解仲裁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国家林业局也在积极推动林权流转进入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因此,针对我省林业实际,各地要借好东风,积极推动集体林权流转进入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体系。切实落实集体林业资源产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主体改革基础扎实、产权明晰到位的地方,要积极推动集体林业资源资产参与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等改革。产权不够明晰的地方,要借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广泛进行确权登记的东风,把集体林业资源资产的情况弄清、弄实,结合不动产登记改革,抓紧林权证、股权证的确权颁证。大力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发展农户、合作社、家庭林场、企业等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将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引入林业生产经营。同时积极争取财政对林下经济、森林保险、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的投入和支持,推动林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
  二是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以打造精品林业和高效林业为目标,强化造林科学性,推进抚育经营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全面提高森林质量和林木蓄积量。积极扶持多功能、高质量、环保型、高附加值的木材产品精深加工,重点发展人造板、地板、木质家具等产业集群。促进人造板产业转型升级,普及清洁生产模式,重点开发健康板材和名优品牌。由重视单一效益向重视三大效益并举转变。我省土地资源稀缺,在发挥森林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必须兼顾经济效益。在生态景观建设中,要强调地带性树种尤其是珍贵阔叶树种的应用,增加森林景观的多功能性。在绿色通道改造提升、绿美乡村建设中,尽可能多采用经济和生态于一体树种,实现林业发展可持续。由被动管林向管严管好管活转变。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更新管理,明确审批范围、调整限额使用政策、简化采伐审批手续、放宽竹林的经营利用。一切管理都要立足有利于资源越管越多、越管越好。要研究淮北地区农田林网和以杨树为主的防护林采伐、更新政策,以此鼓励、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通过改良树种、提高效益,努力在更新中增加绿量。
  三是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估。加强林木覆盖率和自然湿地保护率考核。林木覆盖率被纳入江苏“两个率先”、“八项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工程等考核指标体系,自然湿地保护率被纳入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林业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要将这两项考核作为进一步推进林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定期开展督查、监测,使之成为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导向和关键约束,促进全省林业资源数量质量稳步提升。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我们要积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和负债表,研究如何将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林木覆盖率、自然湿地保护率、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等反映林业资源的重要生态指标科学量化,形成客观的评估指标体系,列入自然资源资产范畴,真实反映自然资源资产的存量及其变动情况,准确地显示出某一时点上全省林业资源“家底”,作为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会同省相关部门,推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后备林业用地改良工程技术研发,拓展造林空间。加强沿海滩涂、荒山岗地、采石宕口、黄河故道等后备林业用地的土壤改良、整治、修复,通过工程技术与林业良种、良法相结合,提高劣质土地上林木栽植成活率。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林业增产增效。开展科技攻关,在抗逆树种、杨树“不飞絮”品种、银杏专用品种和地方优良树种选育,工厂化育苗、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智能木竹家具生产、银杏果加工利用等领域取得突破,打破制约林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强化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促进产学研结合,把专家技术转化为林农技术,把试验地上的林木蓄积量转化为广大林农的林木蓄积量,把高校科研院所的林业成果及专利变成林业行业实实在在的生产力。开展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清查,推进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创新。推进林业机械化,提高林业装备水平。机械装备是物化的科学技术,先进的机械装备是现代林业的重要标志。大力推广应用适用机械,提高从林木育苗、移苗、栽植、施肥、林业病虫害防治,到采伐和林果采摘全过程机械化水平,促进林业省工节本增效。
  五是着力健全林业政策体系。积极争取资金,落实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的投入力度,完善造林、森林抚育、林木良种等林业补贴制度,完善财政补贴机制。落实面向林业生产经营者的退、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林权抵押贷款、贴息贷款、政策性森林保险等金融扶持政策。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努力构建畅通高效的“银林合作”机制,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推动林业资源资产化,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加快完善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将补偿范围从生态公益林建设管护成本逐步扩大到经营者的收益补偿,提高社会各界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多种形式的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科学编制林业“十三五”规划。准确把握林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绿色江苏建设现状,科学编制全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地也要根据本地林业发展实际,认真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沿海防护林等重要的专项工作还要相应编制规划,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五、努力展现新常态下全省林业行业的新风貌
  近年来,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解三促”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林业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新常态下,面对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增强攻坚克难的锐气,加强林业队伍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推进依法治林,担当起推进全省林业改革发展、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历史使命。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改善生态、改善民生方面的服务,是各级林业部门的主要职责。要继续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不断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要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按照“联系群众向下扎根”的要求,深入基层了解林业发展情况,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帮助基层解决新常态下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让林业发展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善于从林农的建议中集聚智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更加重视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林技服务人员和实用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要积极作为,消除“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心理,克服控文减会、公车改革、控制“三公”经费后可能引起一时的工作不便,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应尽的职责履行好。
  二是加快推进依法治林。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各级林业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依法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推进林业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按照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加强森林公安体系建设,推进林业治理能力提升。组织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执法专项行动,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对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推进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法规建设,进一步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做好《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管理办法》等宣传培训,继续推动全省林业“六五”普法,为依法治林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林业执法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继续做好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做好林业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的公开和动态管理,对省级下放(含属地管理)的审批事项,各地要做好衔接,认真履行好审批职责;对省级取消、下放、转移、保留的权力事项,各级林业部门要着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落实日常监管、有效抽查等方面的监管措施,避免管理缺位。省局将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加快推进行政审批进驻省政务中心有关工作,确保林业审批事项在省政务中心顺畅运行。
  四是严格资金项目管理。林业项目是推进绿色江苏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保障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确保项目建设的关键举措。新常态下,国家和省对生态建设和保护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同时也对项目实施过程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确保管好用好林业资金。要建立健全资金和项目管理的责任体系,把落实责任、严格追究贯穿于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全过程。要积极推进专项项目清单,健全重大项目集体研究和专家科学决策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建立项目库,实行重大林业项目专家评审制度。要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常态化和法制化,规范公开程序,细化公开内容,改进公开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坚持廉洁从政。廉洁从政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确保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各级林业部门负责同志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罗志军书记在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的要求,做“明白人”、“清醒人”和“带头人”。林业部门党组织要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细化措施,严格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案件。要围绕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教育,严守底线,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或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等突出问题。要围绕推进林业系统行风建设,加强林业基层站(场、所)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系统、全面和严格的管理,保障林业干部队伍安全。
  同志们,2015年是林业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的开启之年。做好全年林业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新常态下林业改革发展新局面,扎实推进绿色江苏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设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春将至,我代表局党委提早向大家致以节日的问候,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顺意、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