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博罗法院四年多受理联调案件5213件 调解成功率超过65%

24.08.2015  18:11

  人民网惠州8月24日电(林龙勇卢思莹邹兴) “诉前联调程序简便,还不收费。”日前,惠州市博罗法院开展“诉前联调开放日”活动,多家单位现场进行会签,共同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据悉,自2011年以来,博罗法院共受理了诉前联调案件5213件,达成调解协议3396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65.14%,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社会管理成本和群众的诉讼成本。

   博罗联调模式: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主动执行

  2011年3月,广东省综治委与省高院联合发文,要求建立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构建联合调解平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

  据了解,这几年,博罗法院打造了“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库”、“社区法官”、“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黄植忠司法惠民工作室”、“罗浮山景区巡回法庭”、“家事审判合议庭”以及在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律援助窗口”等一系列的联调平台,保障了诉前联调工作的高效开展。

  为了确保联动调解机制最终实现“案结事了”,博罗法院还借助司法裁判权,将主动执行融入诉前联调工作机制之中,建立起“诉前联调+司法确认+主动执行”三位一体的联调模式。

  “通过诉前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经过法院司法确认后,一旦债务人未按协议履行,无需当事人另行申请,法院就会依职权主动开展强制执行,这样能够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能加大对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的威慑力度”,博罗法院诉前联调工作负责人解释称。

   现场会签:诉前联调不收费扩充至15个单位

  活动当天,博罗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谭宇杰指出,诉前联调程序简便,不收取费用,也有助于维持各方当事人的关系,是当前环境下解决矛盾纠纷有力的抓手,各个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诉前调解的各项衔接工作,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共同参与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来。

  现场,博罗法院先后与县民政局、建筑业协会、工商局、消费者委员会的代表会签了关于共同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这意味着上述领域内的纠纷在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先进入诉前联调阶段,由法院及相关单位组成的联调小组进行调解。

  “现在我们诉前联调的范围已经扩充15个单位。”黄伟强介绍,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博罗已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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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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