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的通知》解读

06.04.2016  10:13

  日前,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调整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调整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对适龄儿童的第一剂次免疫改用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并将其纳入我省儿童免疫规划。同时,省卫生计生委印发《江苏省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调整方案》,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一、调整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的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防止和减少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麻痹病例的发生。


  (二)工作指标


  ——以乡镇为单位,第一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接种率和脊髓灰质炎疫苗全程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
  ——提高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接种率监测的质量,监测指标均达到国家和省要求。
  ——预防接种人员和各级疾控机构相关人员接受培训率达到100%。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事件的及时调查和有效处置率达到100%。


  (三)工作内容


  自2016年4月1日起,将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纳入我省儿童免疫规划,在全省范围内对适龄儿童的第一剂次免疫改用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调整后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程序如下:


  适龄儿童应接种4剂次脊髓灰质炎疫苗。其中,2月龄接种1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3月龄、4月龄各接种1剂次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12月龄内完成基础免疫;4周岁接种1剂次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四)工作要求


  ——前期准备。各地要组织对本地区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冷链储运能力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发现问题,确保疫苗冷藏运输与保存、人员配置和服务流程等准备到位,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宣传沟通。各地要制定突发舆情应对预案,指定专人负责舆情收集研判和风险沟通工作,做好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的科学宣传和新闻舆论的正确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适时开展针对性宣传,正面引导舆论,为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人员培训。各地要配足预防接种工作人员,以满足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接种工作需要。逐级做好培训,重点培训疫苗使用、冷链运转、预防接种服务、接种率监测、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宣传与风险沟通等内容,做好上岗前工作能力考核评估。
  ——监测处置。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接种率、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监测方案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报告等工作。对接种对象实施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化管理,做好脊髓灰质炎疫苗的接种信息登记和报告;加强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做好病例报告、调查、标本采集及检测、病例随访和诊断分类工作;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管理工作,对需要进行调查诊断的,各地应按照要求及时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诊断。
  ——督导评估。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落实脊髓灰质炎免疫策略调整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制定科学的督导评估方案,定期开展督导评估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各地要加强对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使用管理的检查,定期分析实际接种和分发情况,及时做好疫苗的调剂和周转,严防疫苗过期失效、流失或挪作它用。

 

   二、知识问答


  1.脊髓灰质炎的防治历程是怎样的?


  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是由脊灰病毒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多发生于儿童,病毒主要侵犯中枢神经系统的运动神经细胞,导致感染者出现肢体麻痹,多数留下跛行等终生残疾,故俗称为小儿麻痹症。脊灰病毒主要通过粪-口途径传播,病人、隐性感染者和病毒携带者是主要的传染源。人普遍易感染脊灰病毒,在脊灰疫苗问世前,几乎所有儿童都会感染脊灰病毒。脊灰难以治愈,但可以通过接种脊灰疫苗进行有效预防,全程接种脊灰疫苗后能产生持久免疫力。


              脊灰曾在我国广泛流行,上世纪60年代我国成功研制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接种,脊灰发病数显著下降。1990年起,全省组织开展消灭脊髓灰质炎行动,在保持脊灰疫苗常规接种率达到95%的基础上,同步实施强化免疫和持续监测等策略,有效阻断了脊灰病毒的传播,自1993年以来我省已连续23年未发现由野病毒引起的脊灰病例,2000年实现了无脊灰目标,并持续保持无脊灰状态。


  2.我国已无脊灰病例,为什么还要接种脊灰疫苗?


  国内外实践证明,保持高水平的脊灰疫苗接种率,能有效阻断脊灰病毒传播。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区域于2000年已证实无脊灰,尽管如此,全球还有少数国家仍有脊灰野病毒的本土流行,我国云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别于1995~1996年、1999年、2011年发现由缅甸、印度、巴基斯坦输入的脊灰野病毒病例,我国面临着脊灰野病毒输入的风险,我国儿童仍有感染脊灰的风险。如果停止脊灰疫苗接种,会导致人群免疫水平下降,造成输入性脊灰野病毒在我国的传播,前往脊灰流行国家旅行也会增加感染风险。因此,在全球彻底消灭脊灰之前,仍然需要持续开展脊灰疫苗的免疫接种。

 
  3.目前使用的脊灰疫苗有哪几种?


  目前使用的脊灰疫苗主要有两种: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简称OPV)和脊灰灭活疫苗(简称IPV)。


  OPV是采用脊灰野病毒株经过传代复制使病毒毒力减弱后筛选得到的疫苗株制成的,分为固体(糖丸)和液体2种剂型,安全有效,服用方便,价格便宜。


  IPV是采用脊灰野病毒株或疫苗株经过细胞培养、浓缩、纯化后用甲醛灭活而制成的,剂型为针剂,需要注射接种。法国赛诺菲巴斯德公司生产的IPV于2009年获准在我国上市;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自主研发的IPV于2015年1月获得批准上市。不管是进口IPV,还是国产IPV,都是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上市的疫苗,临床试验数据显示两者同样安全、有效。


  4.为什么要将IPV纳入儿童免疫规划?


  在消灭脊灰的进程中,脊灰疫苗发挥了重要作用。OPV是一种安全有效的疫苗,是全球消灭脊灰行动的首选疫苗,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发生疫苗相关麻痹型脊灰(VAPP)和疫苗衍生脊灰病毒(VDPV)病例。而接种IPV一般不会产生VAPP和VDPV病例。随着全球消灭脊灰进程进入最后阶段,其他国家逐渐从全程接种OPV的免疫程序过渡至IPV/OPV序贯程序。世界卫生组织也建议各国更新脊灰疫苗常规免疫政策,至少使用1剂IPV。


  2015年以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北京、天津、吉林、湖北、广东、宁夏等省(区、市)开展了IPV纳入免疫规划的试点工作。鉴于此,经综合研究,我省决定对脊灰疫苗免疫程序作出调整,将IPV纳入儿童免疫规划。


  5.IPV纳入免疫规划后采用什么样的免疫程序?


  IPV纳入免疫规划后采用序贯免疫程序,即:适龄儿童应接种4剂次脊灰疫苗。其中,2月龄接种1剂次IPV,3月龄、4月龄各接种1剂次OPV,12月龄内完成基础免疫;4周岁接种1剂次OPV进行加强免疫。与免疫程序调整前的主要不同在于:适龄儿童的第一剂次免疫改用IPV,实行免费接种。采用1剂IPV+3剂OPV的序贯免疫程序,可以对儿童起到更好的保护效果。IPV可减少VAPP和VDPV病例发生,而OPV能够提供更强的肠道保护力。


  6.IPV可以和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吗?


  根据现有资料,灭活疫苗与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不会对免疫原性和安全性产生影响。IPV可以与其他第一类疫苗同时接种,IPV与其他第二类疫苗应当间隔至少2周接种。


  7.开展脊灰补充免疫和应急免疫应使用哪种疫苗?


  开展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和应急免疫的目的是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人群免疫水平,OPV接种方便,能产生很好的肠道黏膜免疫效果,并且由于含有减毒活病毒,还能够间接保护未受感染人群,更好地达到免疫效果。因此,如果需要开展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和应急免疫,应当使用OPV。


  8.迟种、漏种脊灰疫苗的儿童如何补种?


  对于脊灰疫苗的迟种、漏种儿童,补种相应剂次即可,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既往已有OPV免疫史而无IPV免疫史的迟种、漏种儿童,使用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


  9.接种OPV或IPV后,有哪些不良反应?如何处理?


  接种OPV后,少数人可发生一般反应,出现发热、恶心、呕吐、腹泻、皮疹等全身反应,症状轻微,一般在2~3天内自行消退。接种OPV后很少发生异常反应,严重过敏反应和神经系统反应极罕见。VAPP极少发生,主要发生在免疫功能缺陷者中,以首剂接种者多,后续剂次接种者较少,因此免疫功能缺陷或免疫功能低下者不宜接种OPV。


  接种IPV后,少数人可发生一般反应,出现注射部位疼痛、红肿、硬结等局部反应,或出现发热、烦躁、呕吐、腹泻、嗜睡、皮疹等全身反应,症状轻微,一般在2~3天内自行消退。接种IPV后很少发生异常反应,严重过敏反应和神经系统反应极罕见。


  儿童接种IPV或OPV后,发生一般反应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消退。发热在37.5℃以下时,应加强观察,适当休息,多饮水,防止继发其他疾病;发热超过37.5℃或伴有其他全身症状、异常哭闹等情况的,应及时到医院诊治。注射后的红肿和硬结直径<15毫米者一般不需处理;15~30毫米者可用干净的毛巾裹上热水袋热敷;>30毫米者应及时到医院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