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请文明礼让斑马线 避免交通事故

01.12.2014  14:23

据公安部统计,2013年以来,全国发生的因为不礼让斑马线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达4907起,造成1145人死亡、4487人受伤,其中私用车、货运车、出租客运车辆不礼让斑马线导致事故最多,分别占全部车辆事故的72.6%、9.9%和7.7%。

 

【现场:机动车不能礼让斑马线】

 

昨天上午,记者在江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江平路与渔婆路交叉路口等几个比较繁忙的路口观察,发现大多车辆遇斑马线上有行人时,并不主动原地等待避让,而是减速先行通过,有的汽车甚至不减速。当行人还未走到斑马线中间时,就有轿车快速转弯,随后跟上的几辆汽车也没有礼让行人,而是利用行人间的空隙穿插而过。也有不少行人不在斑马线两端等待,在信号灯为红灯时就开始横穿马路,一旦遇到车辆经过,才停下避让。

 

【案例:多起事故发生在斑马线】

 

记者从交巡警部门了解到,因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2014年6月4日19:32,驾驶员李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我市晨阳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到晨阳路南环花苑门前路段时,客车前部撞向正站在人行横道线上等待横过马路的行人顾某。事故造成顾某受伤,客车损坏。

 

2014年10月23日9:05,驾驶员王某驾驶小轿车沿我市晨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格林贝贝幼儿园门前路段,其车前部撞击正通过人行横道线由西向东过道路的行人杨某,致杨某受伤,小轿车损坏。

 

2014年11月8日7点多钟,驾驶员薛某驾驶小轿车沿我市渔婆南路由北向南行驶,市民王某骑电动车沿工农路由西向东行驶。在渔婆南路与工农路交叉路口时,薛某的小轿车前部与王某电动车的左侧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受损。

 

交警分析,这些事故中,有机动车驾驶人的因素,也有行人自身的因素。有些驾驶员只图自己方便,无视斑马线上的行人,路口信号灯转黄也不减速。这样的行为,是对行人通过权的无视和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稍有不慎就会酿成惨剧。

 

【提醒:行人在斑马线内有绝对优先权】

 

交警提醒,行人在斑马线内横过道路具有绝对的优先权。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该礼让斑马线内的行人,不鸣笛催促、不争抢通过,按照“一慢二看三让四通过”的步骤,主动礼让行人过斑马线。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六条 行经人行横道或者遇行人横过道路,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