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推广试点顺利启动——四地开出首张带编码增值税发票

26.02.2016  10:14

  近日,上海、北京、广东和江苏四省市顺利启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推广试点工作,目前四省市均已开出带有编码的增值税发票。
  为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便于税务机关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并决定自2016年2月19日起,在京沪苏粤四省市进行编码推广的试点工作。四省市国税机关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积极稳妥准备,确保试点工作平稳运行。
  

      2月22日,江苏省苏州市国税局全面启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工作。2月24日,苏州纳税人开出了全省第一份带编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江苏省国税局选择苏州市、南京市国税局先行一步启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工作,是基于两地经济发达,增值税发票新系统覆盖面广,且运行平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江苏省国税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落实试点的各项工作。省局于2月23日完成税务端系统的升级工作。在相关税控技术服务单位的密切配合下,苏州市国税局连夜进行了税务端系统的各项测试工作,并于2月24日完成新版开票软件试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了各区县货劳税管理、纳税服务岗位骨干的培训,编印了《增值税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使用指南》,对12366咨询热线、特服号、值班长等如何做好咨询、解答和引导提出明确要求,并制定了应急预案。
  江苏省国税局要求两个试点单位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工作的重要性,预判可能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要求技术服务单位增加服务力量,主动上门服务,现场辅导,升级安装,确保教会纳税人。同时,要求税务机关加大对服务单位的监管力度,严禁服务单位借机强卖、搭售通用设备或其他软件,损害纳税人利益。(瞿滨 本报记者 徐云翔)

 

 

      2016年2月26日《中国税务报》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