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评论]拒绝“路怒”,在法治道路上前行

15.05.2015  11:58

  近日,网上“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事件中男司机行车记录仪中的视频点击量频频攀升。视频曝光后,竟然一夜之间上演舆论断崖式大逆转,有许多网友认为女子该打,甚至为男司机的施暴行为叫好,

  从行车记录仪拍摄的画面看,两个人都是“路怒族”的典型代表。“路怒族”一遇堵车就抓狂,一被超车就斗气,因驾车引发情绪冲突、交通违法,甚至演变为刑事犯罪。近年来,“路怒族”不时进入公众视线成为话题,“路怒”成一族与当下社会整体不良心态密不可分。

  该事件中成都女司机卢某违规驾驶固然应受公众批评和法律惩罚,但网络上主张以暴制暴、助长社会戾气的舆论显然是是非不分、宣泄愤怒,以拳头论道理,体现的是一种冷暴力。

  不能否认的是,该事件发生的导火索是该女司机多次随意变道,但女司机的交通违法行为,应按照交通违法处理程序处置,并不能成为男子对其施暴的理由。尤其在视频曝光后,女司机的个人信息被网友非法人肉搜索出来,其身份证信息、名下车辆状况、违法情况、酒店住宿记录等也被公之于众,女司机的隐私何在?反之对于男司机的信息网友好像没什么兴趣,并且将男司机“以暴制暴”的行为合理化,这不仅是性别歧视,更是对暴力的纵容。

  对于这两位男女司机,女司机野蛮驾驶明显违法,自有法律惩处,不该被当场暴打;男司机完全可以现场视频作为证据,向交警举报,不能残暴伤人。而最终结果是女司机多处骨折被送医院就医,男司机涉嫌犯罪被刑拘,体现了当事双方对法律的漠视。

  在这一事件中,我们不该盲目批判,到底女司机错在先,还是打人的男司机错在后,而是应该看到,两人共同触碰的是法律这根准绳。行车途中,自有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来管束,无论如何都不应付诸暴力,而是应以此为鉴,清除社会暴力,应该让交通法规的约束力内化成一种自觉行为。“路怒”是一种病,法律是治病的良药,心怀法治才能平安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