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丧葬费需亲属关系证明公安不开了,谁来证明“我妈是我妈”

15.09.2015  11:02

  漫画 俞晓翔

  “为什么还要开这种“我妈是我妈”的证明?”昨天,化龙巷网站一位网友发帖称,早上遇到一男子到社区要求开亲属关系证明,准备去人社部门申请已故母亲的丧葬费。

  最近公安部公布了18种不在公安机关办理范围内的证明,其中诸如“个人身份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生存与死亡证明”等等老百姓经常会碰到的证明该怎么开?现代快报记者结合警方相关案例告诉你。

  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刘国庆

  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

  常州一男子去领母亲丧葬费

  被要求开“我妈是我妈”证明

  人社部门:这是新问题,正商讨解决方案

  难题

  昨天,化龙巷网站一位网友发帖称,“为什么还要开这种‘我妈是我妈’的证明?”这位网友说,早上去社区办事,遇到一男子到社区要求开证明。

  这名男子是常州市武进人,母亲去世了,户口和身份证都销了。去人社部门领取丧葬费,必须要证明他是他母亲的儿子。前不久,公安部门出具18类“不属公安机关出具的18类证明”后,公安部门不再开具这类证明。他跑到社区去开,但社区表示,如果他和母亲之前在一个户口本上,或者只有一个子女,那可以开,但是这名男子和母亲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他母亲又有七个子女,如果他代表母亲去拿了丧葬费,别的子女不认可,出了纠纷怎么办。

  这位网友认为,按照社区的职责,的确不能证明谁是谁的孩子,只能证明谁是社区的居民。那该怎么办呢?难道还要去公证处吗?

  回应

  昨天,记者与武进区人社局联系,该局一位负责人介绍,看到网友发帖后,经过协调,当事人的证明已开好,其领取丧葬费将不受影响。

  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其原用人单位、社区劳动保障机构或者直系亲属,凭死亡证明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该负责人表示,在现实操作中,直系亲属证明确实有必要性,如果有非直系亲属甚至他人冒领的情况,可能就会引发矛盾纠纷。据了解,此前这类证明一般都是由公安部门开具。另外,政府也在对社区“减负”,因此这类证明由社区开具也与当前的为社区减负精神不符。而且,在现实操作中,以前农村村委可能对村上居民熟悉,可以开证明,但是在城市社区里,人口多,社区不可能对所有人都熟悉,证明起来也具有难度。

  武进区人社局该负责人表示,这是新暴露出来的难题,也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武进区人社局已将遇到的这个难题,向市人社局和省人社部门进行了汇报。武进区人社部门也正在研究商讨解决的办法。

  这18种证明公安不开了,该找谁?

  1

  身份信息证明

  持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不再出具。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须再出具身份信息证明。

  【案例】

  8月6日傍晚6点左右,一位中年妇女一手拿着户口簿,一手牵着一个三岁的小男孩来到南京夫子庙派出所,要求值班民警给其开具身份证明。原来,中年妇女姓王,安徽人,独自一人带着小孙子到南京找打工的儿子。结果,儿子没找到,眼看着天色渐晚,便准备找间宾馆先住下。但她只带了户口簿没带身份证,跑了好几家宾馆,工作人员都告诉她没有身份证不能入住。

  民警告诉王女士,不能用户口簿入住宾馆只是因为上面没有照片,而派出所无法开具个人身份证明,只能开具派出所和旅馆留存的《旅客住宿登记临时证明》。

  【办法】

  对于丢失或损坏的,可到公安机关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公安机关在补办身份证上没有附加条件,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个人身份证明。对于像王女士遇到的情况,人在外地,没带身份证,又无法及时补办,在需要入住旅馆时,其实只要到旅馆辖区派出所核实身份,并由派出所出具《旅客住宿登记临时证明》就可以了。

  2

  健在、死亡证明

  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