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证“失而复得” 泰兴检察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30.11.2017  09:47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证明,真心感谢政府的关怀,感谢检察官对我们全家的厚爱,这下我们的生活有指望喽……”11月25日,“事实孤儿”小元元的爷爷用满是皱纹的手接过了儿童福利证,抹了把眼泪激动地对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朱春美副检察长说。

  小元元不满1周岁时,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小元元和年迈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如今奶奶又身患肺癌,家庭十分困窘,但因无法提供母亲失踪的法律证明,十多年来小元元从未享受到1300元左右的孤儿养育金,只能靠每月300元的低保维持正常生活。按照泰兴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实施意见,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宣告失踪,才可以申领孤儿养育金。

  8年前,小元元遇到“检察官妈妈”赵习芳,成为泰兴市人民检察院结对的孩子之一。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赵习芳对她也关爱有加,甚至把她当作亲身女儿来看待,她曾说过,“只要有政策,就会极力去帮”。

  2017年5月27日,泰兴检察院以小元元的名义向该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其母何某某为失踪人,并代为支付公告费。公告期间,该院决定支持起诉,于9月29日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10月9日,由泰兴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困境儿童申请宣告母亲失踪案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为泰州市首例,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宣告何某某为失踪人。

  判决生效后,该院快速与民政局对接,开通快速通道,11月20日,小元元的“儿童福利证”正式办成,小元元成为市民政局登记在册的“孤儿”,终于拥有了“失而复得”的儿童福利证,并且每个月都会领取到1350元的孤儿养育金。

  “要将这1350元的孤儿养育金真正用在小元元的生活、教育上,将来用自己的努力回报社会。”该院朱春美副检察长语重心长对小元元的爷爷说。

  今年以来,该院助力实施“满天星”关护未成年人工程创新项目,在法治的清朗天空下,让每一个未成年人如星辰般熠熠生辉。截至目前,该院“满天星”工作室不仅支持3名“事实孤儿”提起申请宣告父(母)失踪案,还起诉了2起申请撤销监护权案,切实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印倩)

媒体关注泰兴检察帮助“事实孤儿”享受应有福利
  10月9日,在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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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