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浦区人民检察院设立流程监管员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13.01.2015  21:35

  “何某贪污案线索来源中没有写明线索单位的全称;张某诈骗案送监所的送达回证填写不全……”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检察院案管科副科长王俊对存在问题的卷宗,逐案逐项予以记录。

  像王俊这样的“流程监控员”,大家都戏称之为检察长钦点的“钦差”。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清浦区检察院迅速落实,检察长黄国梁提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大家要以‘规范执法全员化、全员执法规范化’为目标,设立“流程监控员”旨在实施严密的全程监控,在保障案件质量的基础上,为规范执法办案筑牢篱笆,通过案管部门案件评查平台发挥“案件质量检验员”作用。”

  从案件受理开始,“流程监控员”时刻监控案件受理是否符合受理标准、文书开具是否规范等问题。  

  案件审查办理过程中,“流程监控员”时刻监管相应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文书开具是否符合规定等问题;监控超期办理情形,对于即将超期的案件提前三天发出口头预警通知,提前两天发出书面预警通知,对于超期案件发出书面超期监控通知,并列为重点监控案件,并将超期办理行为记入承办人的个人档案,作为干警年终考评依据。

  案件办结后,与案件承办人面对面点评交流、实打实查找问题、一对一研究整改的方式开展案卷评查。对于送案的案件监控是否符合送案标准,对于不符合送案标准的案件一律不予送案,待承办人修改、补充好相应文书、手续后方可送案,不起诉案件检委会研究并备案审查,对立案和不立案情况实行网上备查,对不捕案件、不诉案件作为专项检查,使执法工作流程真正成为干警工作“指南”和规范执法的“标尺”。

      该院一年多来通过全程监控,评查卷宗304 余册,纠正不规范法律文书99余份,下发案件监管报告10次,回复率和整改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