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10.08.2016  04:3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精神,7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84号,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进我省“双公示”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要加快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公示。省、市、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推进落实,经保密审查后,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同时,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在本部门网站或其他综合性政务门户网站公示事项目录。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完善“双公示”有关工作。一是对法人及其他组织与自然人进行区别公示,二是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分类归集,三是加强“双公示”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公示”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业力量,给予资金保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将在年底向各地、各部门通报全年“双公示”工作考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