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提醒商标“睡眠”三年就难保

26.12.2014  15:43

我市商标持有者注意了,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如果连续三年不使用,就会存在被撤销的风险。自今年5月份新《商标法》施行以来,我市多家企业已遭遇被撤销商标的状况。

 

新《商标法》明确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种情况被称作“撤三”。今年12月初,浙江一家企业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我市企业一商标。如果我市企业提供不出该商标三年内的使用证明,就会被撤销。没过多久,北京一家企业又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撤销我市另一家企业的商标。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一个月内,我市已接到3起外地注册者要求“撤三”的申请,涉及我市宝石加工、泵阀、空调行业,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当前,随着我国商标注册量的不断增加,商标注册难开始显现。当注册人看中了某个商标,发现该商标已连续三年未使用,就可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三”。

 

近年来,我市商标以每年600件的数量递增,目前已拥有4000多件注册商标,但闲置商标近1500件,存在被“撤三”的风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相关企业要适时适量注册商标,注重日常使用,注册防御性商标的企业要在相关产品、网站上经常使用商标,降低被“撤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