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休息休假权不再是“纸上福利”

13.03.201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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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真有那么多人‘自愿加班’?”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林志梅接受采访时,给记者看一份由中山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发布的2014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整”调查,其中称超过60%的加班雇员是“自愿加班”。

  媒体也曾报道,有的单位让员工签署承诺书,“自愿”放弃假日。“其实大家都明白,真正愿意加班的就没有多少人,更不要说主动‘自愿加班’了。”林志梅说,“‘自愿加班’的背后,不过是道‘单选题’,员工根本没有其他选项。”她了解到,一些企业存在“5加2”“白加黑”“711工程”等职工长期加班加点的现象,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政策在不少企业还无法落实,职工的法定休息休假权得不到保障。

  不但加班加点多,带薪休假落实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全国人大代表、苏州东南碳制品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技术部经理曹勇告诉记者,在他们企业周围,他还没听说过有哪家企业执行带薪休假的。“在国有企业可能容易些,民营企业执行起来难。经营压力大,人员要精简,基本上‘一个萝卜一个坑’,甚至‘一个萝卜几个坑’。如果执行带薪休假,对企业的影响相当大。

  “中国的产业工人特别好说话,大多对企业都充分理解,老板让加班就加班。”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陈云华说,职工如果要争取休息休假权,维权成本又太高,“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无奈之下,只能牺牲休息休假权。

  然而,无休止的加班加点,给职工身心及其家庭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林志梅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女职工由于长期加班而导致月经不调、卵巢萎缩;适婚青年男女因为经常加班而没有时间恋爱成为“剩男”“剩女”;有的职工因为经常加班,早出晚归,无暇照顾子女,夫妻沟通不畅,影响家庭关系和睦,有人甚至因此患上严重的抑郁症;有的职工没有时间照顾年迈的父母,使老年人晚年生活凄惨。“休息休假权表面上看是职工个人权益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林志梅十分忧心。

  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强调要“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职工除了关注就业权和劳动报酬问题之外,也越来越关注幸福感的提高,不但要“有活干、有钱拿”,还要“干得舒心”。林志梅表示,必要的休息和休假,可以缓解职工的紧张和压力,使职工得到必要的身体和心理调整。

  陈云华认为,应该建立休息休假权集体协商机制,把加班加点的决策、加班加点工资的保障等都纳入集体协商的重要内容。“依托企业工会,扩大职工参与决策的途径,增强其话语权,用协商的方式达成共识,进一步促进职工休息休假权的实现。而当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受到损害时,工会要站出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主也要“风物长宜放眼量”:拥有大批忠诚而健康的职工,单位何愁没有美好的明天?

  “企业方面的责任不可推卸。”曹勇说,一方面,员工在付出加班加点的代价后,企业应给予相应的合理报酬,以调动员工积极性,不能让他们在加班加点“流汗”之后再“流泪”。另一方面,企业要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拓展员工的发展空间,建立完善的晋升制度和荣誉制度,激励员工为企业的发展出力献计。

  依法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应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林志梅说,《劳动法》和《工会法》对于保障职工休息休假都有明确规定,要保障法律规定的落实,防止其成为“稻草人”。同时,强化对休息休假权落实的劳动执法,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用更强有力的手段使得企业主动守法,让休息休假权、带薪年休假不再成为“纸上福利”。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任松筠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