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09.12.2016  13:09

      一是以现行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镇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末的扩展边界与城市规划充分衔接,按需适度调整变更。二是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等政策,进行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避让永久基本农田,避开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等。三合理确定各类生态保护边界,明确各类生态保护区域的土地现状与未来利用方向以及开发限制等要求,严格划定生态红线,将水源地保护区、生态林业区等实行永久保护。四是围绕交通、水利、能源等规划,结合当地“一带一路”建设要求,超前谋划、统筹安排确保土地利用规划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桑艳梅  李全宝 肖  超  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