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南京举办药品采购政策培训班

23.06.2015  15:06

 

  6月17—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南京举办药品采购政策培训班,来自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青海等8省(市)的省和地级市卫生计生委药政管理部门及药品采购机构负责人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我委黄祖瑚巡视员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


  培训班以集中授课、讨论交流等形式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两个文件进行了重点培训,对进一步规范采购平台建设,加快平台互联互通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我省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分管领导、药政处处长、药品采购机构负责人,委直属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药品、耗材采购部门负责人一起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