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机智破解如何证明“你妈是你妈”难题

12.05.2015  19:07

 

 

  近日,社会上一条关于“你妈是你妈”怎么证明的新闻引发了人们的热议和思考。在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李克强总理在讨论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等改革议题时也提出了这一问题。实际上,在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业务范围中,近乎一半的户籍业务都涉及到证明当事人关系的情况,并且户籍窗口也通过查询户籍档案向由此需求的群众提供相应的关系证明材料。

  2015年5月5日,居民谭女士来到中心咨询业务。当窗口民警详细查看了谭女士带来的相关材料后,便发现谭女士苦恼的问题正是当前最热门的情形:无法证明“我妈是我妈”。看似有些诙谐搞笑的话题此刻却真正成为了谭女士哭笑不得,忧心忡忡的麻烦事。原来,谭女士一家早年下放江苏宝应,父母及其兄妹共四人经多次努力,分批次各自将户口迁回了南京。当年,谭女士兄妹出生在农民家里,当时根本没有出生证明,父母下放时户籍各自落在集体户口上,一家人从来没有共同落在一户的情况,公安机关无法出具相应的关系证明。并且,谭女士父亲早年将户籍迁至南京没多久便病逝了,南京公安机关好不容易查询到的一份户籍底档中对配偶子女的情况只字没提。谭女士哥哥是残疾人士,母亲病退多年,自己又没有固定工作,连单位的职工履历表都无法提供。

  办事民警随后耐心细致地询问了谭女士母亲的情况,得知其身体瘫痪,在江浦空挂户多年就医报销实为不便。如今,好不容易等到南京市户口通迁,却仅仅因为无法提供母女关系证明而导致户籍无法迁入的确不近人情,不符合公安机关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

  现有材料中一份谭女士哥哥的《残疾人证》引起了办事民警的注意,在监护人一栏中写着谭女士母亲孙某的名字。办事民警立刻想到,残疾人的监护人大多为其直系亲属,残联的相关申报档案中必然有证明关系的材料。谭女士欣喜不已,立刻赶到了秦淮区残联,将当时申请残疾人证的申请表档案查询复印了出来。材料中明确写清楚了谭女士母亲和哥哥之间的关系,随之谭女士苦恼的问题迎刃而解,当日便顺利办结了母亲的户籍迁移手续。

  谭女士拿到了户口簿对窗口办事民警连声感谢,她说:“这么多年来,我们一家的户口终于团圆了,没想到我烦恼的问题,在民警热心细心地帮助下这么快就解决了,真的是太感谢你了。”

  为更好地相应群众需求,秦淮公安分局户政服务中心的民警和工作人员总是设身处地站在群众角度想问题,积极主动提建议,不断强化窗口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质量,令群众真正享受到公安窗口优质服务所带来的便利和快捷。(南京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