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沭阳警方“两减一增”提升纠纷类警情处置效率
今年来,宿迁市沭阳县局积极适应改革进入深水区纠纷类警情数量逐年增多、多元趋势明显、超越公安权限、调处难度加大等特点,通过推动部门联动、深化公调对接和强化针对性培训,实现总量科学分流、处置能力显著提升,有效释放基层民警精力,切实为基层派出所减负增效。今年来,纠纷类警情总量同比下降4.2%,有效化解同比上升5.6%。
一、部门联动,源头分流。 以“110接处警减负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将非警务类警情分流至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从源头上减轻派出所接处警压力。一是社会动员。依托广播电台、电视、宣传册、展板等传统媒体及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及在本地有影响力的沭阳百度吧、沭阳政府网、沭阳社会服务网等网络媒体,采取动漫卡通、案例说法等喜闻乐见形式宣传“110”和“12345”的职能定位、受理事项范围、主要工作流程等,使群众更加清晰地了解政府部门职能定位,引导群众遇急难险要情况拨打110、非紧急情况拨打“12345”,转变过去“万能公安”的观念,增强群众“找专业部门解决专业问题”的意识。二是平台对接。通过提请县领导会办会商、完善工作机制等措施推动“110”接处警平台与“12345”平台的无缝对接,升级完善“110”接处警平台系统功能,围绕突出警情类型判断、解释引导、分流平台操作、分流处置流程等关键环节,系统开展接警员非警务类警情分流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接警员分流工作能力,对接报的一般非警务类警情,直接流转至“12345”平台,公安机关不再承担处警责任,对紧急或需要“110”联动的非警务类警情,实行双向派单,民警前往现场做好事态稳控等公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待职能部门到达后,按规定进行移交或配合处置。今年以来,直接流转一般非警务类警情至“12345”平台达23500余起。三是部门联动。提请政府出台《沭阳县城市管理职能交叉事项分流处理意见》,厘清职能部门责任,成立“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防汛防旱、危化品应急救援、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卫生应急、水上搜救、森林消防、重大动物疫情、突发事件信息员等9支专业应急救援队和通信、电力、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天然气供应和管道泄漏、城市交通、市容环境等7支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实行24小时值守,完善处置反馈和部门应急响应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和跟踪回访,提高职能部门工作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为非警务类警情分流提供支持。
二、公调对接,二次分流。 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提请政府出台《沭阳县深化“公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建立覆盖乡镇的“公调对接”调解室,推动矛盾纠纷联动联调、及时化解。今年以来,全县43个“公调对接”室调解矛盾纠纷警情1853起,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701起,调解成功率91.8%。一是做强硬件。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统一标准”的原则,在乡镇行政服务中心或派出所设立“公调对接”调解室,调解室不得低于50平方米,统一设置调解区、候调区和办公区,配齐办公和便民服务设施,调解员姓名、照片统一规格公示,工作流程图、调解范围、调解原则、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等工作制度统一规格上墙,并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监督调解过程。二是做精队伍。挑选司法、公安队伍中经验丰富、群众工作水平较高的工作人员和群众威望高的退休干部、村组干部等担任调解员,轮流坐班常态调解。针对社会矛盾纠纷“主体多元、类型多样”特点,在全县吸收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退休民警、法院民庭法官、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行业专业人员,建立具有专业性强、行业性多、区域性广等特点的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员“人才库”,将各调解员专业知识、工作履历、个人特长等情况编制成册,为疑难矛盾纠纷诉求对象提供“菜单式”服务,矛盾纠纷诉求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调解员调解,提升调解质效。“人才库”专业调解以来,成功调解各类纠纷600余起,其中调解多年遗留未决矛盾纠纷23起。三是做优机制。按照《沭阳县深化“公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首接首办,限时办结”调解工作责任制度,坚持在第一时间受理好、解决好矛盾纠纷,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建立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定期分析评查和集中“会诊”制度,采取听证会形式,引入第三方介入,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媒体和当事人亲属等第三方社会力量,发挥第三方人员立场客观、社会形象公正的优势,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对矛盾纠纷事项做出客观、公允的调解。今年以来,全县矛盾纠纷一次性调解率83%,举行听证6场,化解重大疑难纠纷59件,化解成功率达96%。
三、短板培训,能力提升。 纠纷警情处置是对民警综合能力要求较高的工作,既要娴熟掌握法律法规,又需较高的语言组织能力和心理分析把握能力,尤其是疑难复杂的纠纷类警情常常使民警处于被动尴尬位置,一旦工作不到位,很容易受到双方当事人的投诉。为此,县局全面加强针对性培训。一是加强对“常规”纠纷类警情规范培训。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数据分析、外出学习,出台《沭阳县公安局办理纠纷类警情工作流程》,从接处警要求、现场控制、现场调查、证据收集、规范言行、事后回访等环节予以明确,实行专项考核,季度公示、年终累计,结果纳入执法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二是加强对“疑难”纠纷类警情处置的培训。通过案件审核、日常执法监督,发现基层接处警中多发疑难类纠纷警情,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的作用,及时组织专案剖析,通过法制部门骨干、邀请法律专家授课等方式,提升民警解决疑难纠纷类警情的处置水平。今年以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4次专题会议,专题剖析6起疑难纠纷并组织4场培训会,一线民警覆盖率100%。三是加强对“民商法”知识的培训。随着社会分工的精细化和商业活动的普遍化,民商法等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公安接处警活动中,涉及到民商法的纠纷类警情份额权重逐步加大,而民警对民商法的理解、认识较少,给处置带来了难题,为此县局先后邀请县法院民庭、行政庭及市法院相关专家先后组织全体民警进行了3场专题互动培训,得到了基层民警的积极响应,反响甚好。(宿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