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们敲响防腐警世钟 淮阴检察长"夜学班"讲预防课受欢迎

21.04.2017  09:52

  “法律意识缺位、守法意识淡薄,存在不贪污不受贿就不是犯罪的错误认识;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这些都是促使许多党员干部滑入职务犯罪深渊的重要原因……

  4月13日晚19时,江苏省淮阴区检察院会议室内灯火通明,该院首期“夜学班”准时开始,周飞检察长以《依法履职用权、远离职务犯罪》为题,结合多媒体显示,为前来参加学习的该区韩桥乡、水利局、工商银行等单位班子成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抵御权力腐败、自觉遵纪守法意识,淮阴区检察院采取开办“夜学班”形式,分期为全区各乡镇和机关部门班子成员宣讲法律知识,解析典型案例,播放影像视频,澄清履职用权中的模糊认识,进行有针对性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张某某任科长、副局长期间,利用负责农业开发、绿化工程等职务之便,受贿1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王某某任乡长期间,利用乡村道路承接及工程款结算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老板们送来的一沓沓钱,就是一把把杀人的无情刀,将我推向了万劫不复的犯罪深渊。各位党员干部们,有了权力后,你们一定要牢记党纪国法,严格自律,切莫乱伸手、伸手必被捉啊……

  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一段段声泪俱下的悔过视频,一条条深入浅出的原因剖析,周飞检察长的警示教育授课,深深触动了在场党员领导干部的内心。

  “乡镇和县区一级机关部门代表党和政府,直接面对面与基层群众打交道。一旦发生职务犯罪问题,不仅老百姓更加关切,也势必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的形象。”谈及以“夜学班”形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初衷,周飞检察长说:“此举就是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独特优势,为乡镇和机关部门的党员干部搞一次警示教育,帮助他们学习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筑牢慎独用权、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不知不觉,近一个小时的警示授课结束了。大家又来到了该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一幅幅案例图文前、“声光电”多维动画演示前、仿真模拟监狱前,党员领导干部不禁驻足观看,深受警醒。

  走出警示教育基地,淮阴区韩桥乡党委书记陈效军动情地说:“淮阴区检察院开设的预防职务犯罪‘夜学班’,让我们基层干部深受教育和触动,不但学到了很多的法律知识,更为我们敲响了防腐的警世钟。我以后一定要防微杜渐,依法用权,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人民公仆。”  (张海芹  张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