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急难,医疗救助普降“及时雨”

07.05.2015  09:59

  全面推进城乡一体,自负救助比例提至70%——

  新华报业网讯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对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作出部署。

  记者6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江苏已率先实现医疗救助城乡一体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医疗救助与救急难、一门受理等平台的接轨,提高救助比例,最大程度减轻大重病患者的自负负担。

  重特大疾病,

  成为幸福“拦路虎

  穿过小巷,记者来到一个生机盎然的小院,这里是东台市三仓镇三仓社区“救急难”互助会。负责人是村里的退休老干部梅从根,他给记者看厚厚一本救助登记表,其中大部分是由互助会帮助群众申请医疗救助的目录。他说,现在虽然生活条件普遍好了,但人们遇到大病很容易致贫返贫。互助会就是通过村民互助筹集一部分善款,再帮助他们“跑腿”,将政策所给的救助申请到位。

  村民许兰凤的丈夫和儿子数年前不幸亡故,她去年患上脑肿瘤,术后失去劳动能力,巨额医药费让本不富裕的重组家庭备受煎熬。救急难互助会组织邻里乡亲包下她家4亩承包地的所有农活,并及时向镇里反映情况。除了新农合医保报销,她在最短时间内又拿到民政部门送来的医疗救助。

  调查显示,全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中,患重病、慢性病的人员占32%;农村低收入家庭中,因病残丧失劳动力的达42%。当前,我省城镇居民已普遍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居民也基本参加“新农合”,但特困家庭医疗费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重高达58%。重特大疾病,成为人们迈向幸福的“拦路虎”。

  城乡一体,

  去年支出救助金14.4亿元

  此次国家多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年底前将城市、农村医疗救助合并实施,扩大对象范围,重点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而在江苏,从2007年起就规划医疗救助城乡一体,目前各地在医疗救助方式、程序、标准上基本实现了城乡合一。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林莉介绍,目前全省100%的县(市、区)已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基本医保、新农合支付的“一单清”、“一站式”同步结算,将“事后救助”前移到“事中救助”,老百姓不再需要垫钱、借钱看病,困难家庭的经济压力得以缓解。

  我省医疗救助范围也逐步扩大,救助对象从早期的城乡低保、五保对象,扩大到重点优抚对象、临时生活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市县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和符合救助条件的参核退役人员等7类人群,覆盖人群达300多万。

  按照国家部署,我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拓宽。将困难群众患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等20种重特大疾病全部纳入,重大疾病按病种救助在全省所有县(市、区)推开。

  “这两年,我省医疗救助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林莉介绍,医疗救助建制初期,我省实行的是对大重病患者从几千元至上万元的定额救助政策,现在则将一般门诊、大重病门诊、住院等救助合并,实施无门槛和病种限制、按比例有封顶的救助,受益面更广。

  目前,医疗救助省定标准为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65%,封顶线不低于3.5万元。2014年,全省共有597.15万人次,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之外还享受到14.4亿元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