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为规避二套房税费伪造离婚判决书获刑

30.07.2015  12:05

  为规避二套房税费,决定伪造离婚判决书。拿着假判决书到公证处公证,公证处公证员一比对,假判决书当即露出马脚。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买房人杨女士、楼盘售楼人员钟某某已被青白江检察院移送公诉。

  杨女士和丈夫在成都市武侯区经商,杨打算在高新区买一套房子,但夫妻名下已有一套房产。今年2月,杨女士来到成都市高新区某楼盘销售部找到销售主管钟某某,询问有没有什么办法让自己少交点契税和房产税。钟某某找人帮杨女士办了一份假的离婚判决书。5月,杨女士来到了成都某公证处。工作人员在向法院核对民事判决书时,发现该份民事判决书编号与法院同编号的民事判决书内容不一致,随即通知法院与银行。随后,法院向公安机关报案。

  办案检察官介绍,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二人为规避税费而购买伪造离婚判决书这一行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

  原标题:成都女子为规避二套房税费伪造离婚判决书获刑

  稿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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