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6“不得”规范招生 适当控制名校举办分校

30.06.2017  18:06
南京:6“不得”规范招生 适当控制名校举办分校 - 新浪江苏
重点编制实施江北新区、南部新城等区域教育布局规划 - 新浪江苏
6个“不得”规范招生,适当控制名校举办分校的数量 - 新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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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政府今天公布《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根据这份意见,南京将重点编制实施江北新区、南部新城以及六合、溧水、高淳等区域的教育布局规划,意见用6个“不得”规范招生行为,严禁公开成绩,同时提出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

  重点编制实施江北新区、南部新城等区域教育布局规划 

  意见要求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发展、“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及流动人口变化趋势,完善南京全市教育专项规划动态调整机制。重点编制实施江北新区、南部新城以及六合、溧水、高淳等区域的教育布局规划。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在新城区配套建设中,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建设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深入推进对口帮扶,主城区和市属优质教育资源按照规划向郊区优先辐射。各区原则上办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意见还明确保障义务教育学校用地,落实《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学校,未按规划配建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严格用地环评程序,不得将污染(含噪音污染)、地质灾害易发等地块作为教育用地。

  鼓励优质资源向新区、郊区、保障房片区、教育薄弱地区辐射,积极推进鼓楼、玄武、建邺、秦淮区与浦口、六合、高淳、溧水区结对帮扶。鼓励通过举办分校、兼并、托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到2020年,实现全市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全覆盖。

6个“不得”规范招生,适当控制名校举办分校的数量

  记者注意到,意见要求严格按照省定办学标准,核定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各区依法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意见用6个“不得”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组织以择优、选拔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测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其他费用。合理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和规模,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和招生行为。继续推行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

  同时,加强名校举办分校管理。进一步规范名校举办分校审批及命名管理,适当控制举办分校的数量,全市范围内统筹协调分校布点。推进实质性合作,合作母体学校须向分校派出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将分校纳入母体学校统一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区属学校(含民办)在本行政区外(含外市)举办分校的,经区政府同意后,须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举办分校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严禁公开成绩

  意见还提出解决大班额等突出问题。统筹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项目,扩大增量、用好存量、合理分流,严格控制择校,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有条件的学校继续推进小班化教育。深入实施“弹性离校”政策,为全市小学生提供延时照顾服务。

  意见还要求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标准,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考试评价研究与管理,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严禁公开成绩,不对学校、班级及学生进行排名。统筹控制学生每天书面作业总量。明确相关部门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职责,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重视家庭教育,建立家长学校,帮助家长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到2020年,以区为单位建立家长学校总校建校率达100%,城市学校家长学校建校率达到95%,郊区学校达到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