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江苏多地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0.04.2015  13:43

   淮安开发区:主任检察官同步监督确保办案质效

  “小尹,这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你自行办理,期限20天。要注意,该案就一起事实,且刚达5000元立案标准,你要认真审查鉴定意见,这是该案风险点,我已经列出来了。”近日,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主任检察官张静在先行审阅一起案件全部卷宗材料后,边填写《刑检主任检察官案件初审表》(下称《初审表》),边对检察官尹红丽说。

  去年9月,该院为实现主任检察官对组内案件同步监督,自行创设两种表格:一个是《初审表》,用于主任检察官进行“入口”审核,包括案件难易程度、预计办理期限、实体和程序的注意点等7个方面;另一个是《评审表》,用于主任检察官进行“出口”把关,包括事实认定、证据评析、程序规范等7个方面的内容。这两份表格分别由主任检察官在分案之前、起诉之前填写并随案流转。

  说起《初审表》,该院检察官欧阳的体会最深。在他办理一起强奸案件时,主任检察官在填写《初审表》时提示他:注意该案不是被害人自己报警,其陈述可能会出现反复。果然,被害人因担心个人声誉受影响,在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等人的“规劝”之下,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向检察机关递交了其自愿与犯罪嫌疑人发生性关系的一份证明材料。

  “幸亏《初审表》提醒过我,在审阅卷宗之后,我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将被害人陈述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在这份证明材料送来之前,已经完成了对被害人陈述证据的固定。现该案已经判决。”欧阳感叹道。

  “刚开始,大家对这张表都有点排斥,因为对个案的具体办理时间有了规定,感觉受约束。现在大家都能够愉快地接受了,新要求下,个人手里基本没有积压案件。”《初审表》的设计者张静笑呵呵地说。

  通过主任检察官对案件进行初审、评审,也保证了办案质效。自去年9月以来,该院决定批捕的平均办案时间4.1天,较之前缩短了1.4天;决定提起公诉的平均办案时间19.4天,较之前缩短了13.9天,未发现错捕、漏诉,无诉判不一。 (卢志坚 单向阳)

   涟水:规范从点滴抓起

  4月23日上午,涟水县检察院的听证室内,公安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犯罪嫌疑人代理人及近亲属,被害人代理人及近亲属、村委会代表共10余人,共同听证该院首次逮捕必要性审查公开会,这是该院规范司法行为的又一新举措。

  规范司法行为活动开展以来,涟水县检察院不断探索机制,创新举措,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活动的开展。

  架起过问案件的“高压线

  “老洪啊,听说唐镇长被你们反贪局给弄过来了,现在情况怎么样了,案件进展到什么程度了?”“不好意思,老陈,你是知道的,咱们单位最近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规定承办人以外的个人,可是不允许过问案情的,实在是不好意思啊,无可奉告!”星期一一大早,院里的老陈在老熟人老洪那里吃到了“闭门羹”。

  自从涟水县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来,院党组通过多次党组会研究,架起了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高压线”,为承办人依法秉公办案筑起了“防火墙”。出台了《涟水县检察院过问案件登记备案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了过问案件的情形、明确过问案件的处理程序、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情形,让“包打听”在检察机关内部不在“任性”。

  划起律师交往的“三八线

  “我有好几个大学同学都是律师,我们几人平时经常一起聚会,这可怎么办啊,这是不是让我和他们断绝来往啊?”“放心,只要你在司法办案、各项工作和个人业余生活中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与律师接触、交往、不碰纪律红线,朋友就还是朋友嘛!”星期二一大早,涟水县院全体检察干警在5楼会议室签订了《检察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承诺书》。监察室汪主任的一席话,让还没了解承诺书具体内容细节的小付吃了一颗“定心丸”。

  自从年初高检院出来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的相关规定以来,涟水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多次组织干警按照《规定》逐条对照检查、对检察机关内部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进行统计、让每个干警都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多方位多途径,划起和律师交往的“三八线”,有效地维护了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切断任性行为的“电源线

  “小朱,你用过的一次性剃须刀请用完以后带离讯问室,不然犯罪嫌疑人如果拿到这种锋利的刀片发生安全事故怎么办?你的这个不小心的行为,是司法行为不规范的表现,会埋下安全隐患!”“我知道了,郁局长,下次我一定注意细节,从各个方面规范自己的行为,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了。”在涟水县检察院办案点讯问室,该院职侦局郁局长对刚工作的书记员小朱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没留一点情面。

  涟水县检察院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结合学习内容,仔细查找自身存在的司法不规范行为,做到边学边整改。围绕院党组研究出的转向整治工作九个方面的重点内容,组织各个部门“回头看”,对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专题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即行即改,坚决斩断一切不规范的行为。 ( 丁秀光 许亦欣 郎建强)

   宜兴:规范司法行动进行时

  “公诉工作要规范化,必须做到精细化。公诉精细化的核心就在于实行刚性的制度,规范人的行为,强化责任的落实,以形成优良的执行文化……”4月10日下午,宜兴市检察院正在举行一场别开生面的“品茶论道谈公诉精细化”活动,这是该院今年以来就规范司法行为开展的系列活动之一。

  自最高检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整治工作以来,该院相继开展了许多活动,横向到每个科室,纵向到每个细节。院里的每个角落都透露着“规范”二字。

  场景一:“你看,这儿打人的部位没有表述清楚,到底是从被害人前方打的还是从后方打的呢?”侦监科的主任检察官蒋福元正在指导科里的干警修改审查报告。“现在普遍的问题是审查报告写得还不够规范,形式上是有了,但内容上还需要细化,该简洁的地方有拖沓,该明确的地方含糊不清,法言法语也不够精准。”蒋福元说道。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法律文书一周一评比活动就如火如荼地举办起来。

  场景二:在为民服务中心的大厅里,一名当事人对干警老张说了许多自己的意见,见老张只听不记,他说道:“我反映的这些问题你不记下来如何进行改正,如何给我反馈啊?”老张随即将这一情况向领导汇报,随后控申科就出台了专门的接待制度,要求凡来申诉窗口都要书面记录当事人所有的咨询与解答,还增加了一名导诉员引导来访人正确行使来访权利。

  “以前觉得自己的工作规范得很,经过这一轮轮的规范整改活动,才明白自己要改的还真不少哩,一些习惯了多年的做法很可能是有问题的……”公诉科的一名老检察官说道。

  自该院进行“规范司法行为整改活动”以来,通过各个科室自查、互查、抽查、向社会各界征求整改意见等形式,发现问题28个,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29项,形成4项专项整改制度,切实提高了司法规范化水平。 ( 王 敏)

   兴化:“问诊”律师规范司法行为

  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近日,兴化市检察院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律师界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中,兴化市检察院重点对该院如何保障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合法权利,充分发挥检察官和律师这一法律职业共同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进行了详细介绍。律师代表结合具体案件和感受,对强化律师职业保障、构建检察官和律师沟通机制等问题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员 王宝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