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规定省长市长就职时将向宪法宣誓

23.09.2015  19:43

  22日,《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简称“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草案中明确,今后江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可邀请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公众参加。

  各级党委、政府的“一把手”就职前通常会作简短的述职报告。草案则要求江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前增加“宪法宣誓”环节。按照草案中的要求,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等要职人员都将参与宣誓。誓词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保持一致,该办法拟于明年元旦施行。(鹿伟)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