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纲要通过专家论证

09.06.2017  23:32
 

6月7日,《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通过江苏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论证。住建厅张鑑副厅长,淮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蔡丽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戚寿余,副市长李光云和淮安市有关部门出席会议。由南京大学张京祥教授领衔的5名国内知名规划专家和省有关部门代表共11人组成的专家组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的《纲要》汇报后,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

纲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新政策、新理念的要求,提出“苏北重要中心城市,长三角北部综合交通枢纽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滨湖生态旅游城市”的城市定位,准确把握了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城市特色塑造、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发展问题,对“多规合一”、城市更新、交通与用地协同发展、人口与城镇化、产业发展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专题研究。会议认为《纲要》对淮安城市发展现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工作基础扎实,内容全面,提出的指导思想、空间结构、总体布局等基本合理,达到了国家和省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编制的要求。同时,会议还提出《纲要》要进一步加强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省城乡空间特色战略规划等上位规划的深化落实,加强与土地利用、交通、环保等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合理预测市域和城市的人口规模,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有效促进中心城市内涵发展、集聚发展,优化基础设施网络和布局,深化落实淮洪一体化的空间布局与设施建设。

与会市领导按照《纲要》提出的城市定位、发展策略、空间布局等要求,就进一步深化规划成果和加强规划管理提出意见,要求规划部门和规划编制单位进一步深化研究,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对方案尽快修改完善,落实到下一阶段的总体规划成果中,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更具超前性和可操作性;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介入、深化研究、加强沟通,使规划成果更加切合淮安实际,更具战略性、科学性和指导性,成为一个集大成的成果,按程序报省住建厅审查、省政府批复,尽快完成总体规划成果,并向社会公布;规划确定之后,要按照新总规确定的目标定位,加快各项控制性详规和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把新总规与控制性规划、专项规划对接好、融合好、衔接好,全力抓好规划实施管理,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章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