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撞成“植物人”遇老赖 法官不放弃两年后终获赔

10.03.2019  19:32

  交通事故类执行案件是典型的涉民生案件,但它和其他涉民生案件不同的地方在于,一场交通事故往往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无妄之灾”,进入执行程序后,往往也是矛盾和困难最大的一类案件。

  9日,句容法院执行局介绍,该局近日执行完毕的一起申请执行人为植物人状态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院方介绍,2016年7月,被害人刘某清带着儿子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被唐某花名下中型货车碰撞。事故导致刘某清重伤并陷入植物人状态,但该货车仅仅购买了交强险和50万元额度商业险。

  进入法院程序后,句容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30余万元,判决车主唐某花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2余万元。但该案判决生效后唐某花未能履行,于2018年2月依法进入执行程序。

  发生这样的交通事故,上有老下有小的被害人变成了植物人,每天躺在病床上靠着滴注药物维持生命。车主本应尽最大努力赔偿,无力赔偿情况下主动和被害人家属沟通分期履行。

  可是本案被执行人唐某花却采取了另一种处理方式。原本在南京开店卖家具的她,在事故发生后不仅一分钱没有履行,并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关了自己的家具店。同时,与丈夫共有的南京唯一一套住房,也在事故发生后短期内进行了过户转移,并且和丈夫协议离婚,约定债务各自承担。

  然后,唐某花就失去了行踪;其前夫和女儿也声称不知其下落。

  虽然查到了唐某花转移财产的证据,但是这些行为均发生在事故发生后,诉讼案件前,并不符合追究拒执罪的条件,无法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为了查找其下落,执行法官多次带人到唐某花原住处、苏北老家以及其前夫现住处进行查找,均未能找到。

  通过公安机关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身份证也已经长期无使用记录。

  申请人这边是植物人躺在医院,每天都要用医药费,两个儿子一个务工,一个正在上学。虽然法院及时给申请执行人申请了司法救助,但面对这么大的缺口,依旧杯水车薪。

  案件执行进入了非常被动的状态。

  面对这么困难的执行现实,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努力。一方面,及时限制被执行人消费、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冻结了其名下所有银行卡。另一方面发布悬赏公告,并专程赶至被执行人老家乡镇、村里沿街沿路张贴。

  此外,另辟蹊径,重点加强做被执行人前夫思想工作。警方得知情况后,也多次帮助做工作,让其前夫说出被执行人的下落。

  在持续了将近一个月的连续攻势下,2018年12月,承办法官终于接到了被执行人父亲的电话,表示愿意委托律师出面要求进行和解。

  承办法官抓住契机,组织双方多轮协商,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由被执行人前夫承担担保责任。

  截止2019年1月5日,已实际支付70万元,余款亦按照协议正在履行。

  发稿前,记者还获悉,句容市人民医院考虑到被害人一家的实际困难,经法院协调,主动减免了刘某清的后续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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