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10家药店“严重失信”被挂“哭脸”

14.03.2016  08:59

  13日起,扬州市有10家零售药店的店堂内将被挂上“哭脸”标志,因为这10家药店在2015年度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严重失信”。

  扬州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每年都要接受一次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评定人员通过明察暗访,根据相关标准打分、评定等级。结果,今年该市12家药品批发企业全部获得“诚信A”级以上等次。零售连锁企业除1家被评为“基本诚信B”级外,其余7家均是“诚信A”级。零售药店中656家获“诚信A”级,277家为“基本诚信B”级,32家为“轻微失信C”级,10家为“严重失信D”级。

  根据扬州市对零售药店实行的“脸谱”公示制度,所有药店将分别在店堂内悬挂大笑脸、小笑脸、平脸和哭脸标志,对应诚信A、基本诚信B、轻微失信C、严重失信D四个等级。悬挂“脸谱”标识后,消费者看一眼“药店表情”就能对其诚信度一目了然。而且药店还会因“脸谱”的不同,受到政府监管的“区别对待”,轻微失信和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将被列入重点监管范围,接受更为严格的日常检查。

  扬州市食药监部门负责人表示,药店内悬挂的“脸谱”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实行每年一评,如果第二年整改达标,“哭脸”也能变成“笑脸”。而如果一家药店连续3年被挂“哭脸”,就会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张 晨)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