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一法院禁止被告人"光头"受审 一律戴帽子出庭

18.03.2015  11:42

张叶绘

   黄马甲不穿了,那么问题来了

   剃了光头的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上月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装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开庭时,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不再穿着看守所的识别服出庭受审。现在,刑事被告人受审时都不穿“黄马甲”了,但是,还有些被剃光头的,以光头形象受审。

  “当被告人没有被法庭宣判有罪之前,其合法权益就应受到保护”,17日上午,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副院长杨荣告诉记者,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将禁止被告人“光头”出庭受审。为此,法院将提供不同式样的帽子,供从看守所等羁押机构带出的“光头”被告人选戴。

   光头的由来

   光头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特殊手段

  杨荣告诉记者,“光头”是公安机关为了识别和防范有暴力倾向的犯罪嫌疑人而采取的特殊手段,“光头”让人识别度高,可防范性强。所以,“光头”既是一种历史习惯,也是看守所等羁押部门形成的管理习惯。但杨荣强调,这些应该是在警力不足、技防不足等特定背景下采取的超常规措施。历史的车轮前进到今天,现在科技飞速发展,技防及各类防范措施,均非往日可比,“就对犯罪嫌疑人的识别和防范而言,已有了更好的条件和更多的手段,相关措施都很先进”。

  而从法律公正角度上来讲,对犯罪嫌疑人而言,如不能提供确凿的证据,人民法院就将宣告其无罪。但之前的“光头”等不公待遇,特别是目前他们法院对所有的庭审,绝大部分都通过网络直播,传播出去后,就会对被告人的人生造成负面影响,也很难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杨荣认为,之前刑事案件的审判是“重打击,轻保护”,这对犯罪嫌疑人而言,是不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