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偷业主3600元被发现后退赃 被判刑并罚4000元

30.09.2015  20:44

  中国江苏网9月30日讯(记者米格)南通通州一水电工在为主家装修时盗窃3600元钱,被发现后主动退赃。记者今日从通州法院获悉,该男子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男子马某是水电工,2015年7月18日,马某到严某家水电施工时,想严某讨要之前的1000元材料费。严某出门一会,拿来了1000元,随手将一串钥匙放在了窗台上,然后外出。

  马某知道,这串钥匙是严某家车库的钥匙,刚才严某拿来的1000元钱就是从车库里拿的。马某想,车库里肯定还有现金。于是拿了钥匙进入车库。

  在车库的一个柜子里,马某翻找到了3600元现金,随即装在身上,回到房间里干活。

  严某回来后进入车库,发现3600元钱不见了,马上就猜到是马某所为,报警。马某心虚,赶紧将钱塞在严某家的角落里。但是民警一问,马某就如实说出了偷钱的过程。

  鉴于马某主动退赃,严某表示谅解。但是马某盗窃的罪名却无法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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