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审批表的故事 泰兴驻所检察室规范司法获赞

31.08.2016  00:36

  “检察官你们来了,你们先坐会儿,我这就来……”身着厨师服的周斌(化名)笑着说。看着周斌如此忙碌的身影,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的检察官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5月16日,管教民警将一张《戒具使用审批表》复印件送到驻所检察室,按照惯例这并没有什么特别,但是周斌的情况却引起了检察官的格外注意。

  年满20岁周斌的“履历”显得格外丰富:2010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半;2014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2016年4月3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一张审批表紧紧地牵动着驻所检察官的心。于是,他们决定和周斌见面了解他的具体情况。

  原来,周斌出生时父亲过世,母亲在七岁那年走失,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姐姐,平时的生活靠叔叔救济。15岁那年辍学走上社会,在一家酒店担任厨师,但因盗窃羁押在看守所服刑,连自己姐姐的婚礼都没能参加,感到十分愧疚。

  听完后,驻所检察官的心沉了,也终于知道了周斌为什么会成为一个惯犯。决不能让这个孩子就此沉沦,也不允许他继而复始的走老路。

  “我查了一下你盗窃的情况,盗窃的数额都不大,还没有你一个月的工资多,而你每次盗窃后都要被关在看守所里两、三个月,既丧失了自由,又拿不到工资,事情说出去你还觉得丢人,你为什么还要去盗窃呢?你以前有没有给自己算过这笔金钱与自由账啊?

  “没有,我之前从没有这么想过。我只感觉偷东西钱来得比较快,存在侥幸心理,没有想过被关在看守所里的时间。你说的很对,我每次偷的东西也就值3、4000块钱,还没有我一个月的工资多,我每次都被关两、三个月,我的工资都可以买好几个偷的东西了,而且我在这里没有自由,吃的东西还没有外面的好吃,我以后决不会再做这种傻事了。可是驻检,我现在担心出去没有地方敢接收我啊!

  周斌的担心不无道理,一个惯偷,谁敢安心的接收他啊!谁又敢担保他什么时候不会顺手牵羊!不管他之前犯过什么错误,只要他愿意改过自新,都应该给他提供帮助。该院驻所检察官一方面帮周斌查询酒店招聘厨师的信息,推荐周斌去应聘,一方面时常提醒周斌要懂得珍惜、懂得感恩,一应定要与自己的过往决裂。同时,还积极与周斌的姐姐、叔叔取得联系,要求他们加强对周斌的监管与教育,共同帮助周斌走上人生的正途。

  “周斌的表现很好,既能遵守我们酒店的各项规定,也很好学、能吃苦,我们很满意。”日前,酒店的负责人对来访的检察官说。(王国庆 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