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补偿背后的违法勾当 泰州医药高新查处职务犯罪

19.01.2016  13:18

   

  检察官实地测量

  “医药高新区是泰州产业转型升级先导区,拆迁安置工作一直是重头戏。2014年以来的两年时间里,我区已与1109户居民签订拆迁协议,总面积约52.2万平方米,拆迁量占泰州主城区一半以上,但平均动迁时间只要25天,最快仅需半个月。这与区检察院近年来在拆迁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是分不开的。”2016年1月7日,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吴跃接受采访时说。

  2013年之前,医药高新区涉及拆迁安置的信访却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是2010年到2013年,占了信访总量的大半。

  拆迁安置为何频频引起群众不满?带着这样的疑问,2013年起,该院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局(以下简称“侦防局”)深挖细查,共计查处拆迁领域职务犯罪12件12人,其中发生在寺巷镇玉满村拆迁过程中的6件6人窝串案最具典型性。

  一句“牢骚”引起警觉

  2013年5月,寺巷镇玉满村部分村民因拆迁问题上访。建院不到半年的医药高新区检察院为化解拆迁矛盾,派员实地走访,听取群众诉求。村民老李不经意的一句牢骚引起了干警的关注:“同样的地理位置,同样的拆迁项目,同样都是500平方米的房子,我只拿到10万元补偿,有人却足足拿了60万元!

  同样的拆迁面积,为何补偿相差将近50万元?

  原来,根据相关政策,拆迁户可以获得每平方米1190元的补偿款。但是泰州市政府2号令及相关文件规定,凡是在2007年的航拍图内没有显示且之后未获许可建造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只能按照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补偿。而50万元除以拆迁面积,得到的数字正好是合法建筑和违章建筑之间的差价!

  侦查人员将情况向领导作了汇报。经过研判,该院侦防局形成一致意见:玉满村的拆迁工程极有可能存在诈骗拆迁补偿款的犯罪行为,背后可能还有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的职务犯罪行为!该院迅速作出决定:查!

  两块印章露出马脚

  侦查人员调查发现:该地块大部分拆迁项目早已结束,根本没有办法进行现场确认!经过讨论,他们决定从拆迁实际结果入手,以追根溯源的方式倒查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该院从高新区拆迁管理办公室调取了相关企业的拆迁协议纸质档案300余份,但是这些档案全部手续完备、资料齐全,虽然有几户补偿较高,但都有相应的证明材料,从表面看不出任何问题。侦查人员决定对拆迁补偿较高的几户再次进行排查。在二次梳理玉满村顺发建材经营部(以下简称“顺发公司”)拆迁档案时,侦查人员发现其中一张“扬州河道疏竣有限公司”盖章的河道清淤收据有问题。

  问题出在一个字上。疏浚河道的“”字是三点水旁,但这张收据所盖的公司印章上,却是“”。按说,一个公司不可能把自己的公章都刻错。那么只有一种可能,这枚公章是伪造的。

  那么问题来了,顺发公司为什么要伪造公章和收据呢?

  原来,顺发公司的原址在河边。根据相关规定,其建在河岸的防汛加固工程可算作拆迁面积。而在加建防汛工程之前,必须要清理河道的淤泥。这份清淤收据,恰恰是能够证明防汛工程的一个重要证据。侦查人员翻看之后的档案发现,顺发公司约80平方米的防汛工程的确被算作了拆迁面积。

  这个防汛工程会不会是虚报的呢?侦查人员立即到扬州工商系统查询“扬州河道疏竣有限公司”的登记情况。果然,没有这个企业的任何登记信息。这一发现证明顺发公司伪造证明的事实。侦查人员再接再厉,对它的拆迁档案进行复查。果然又发现档案中有两份土地租赁协议。这两份协议都是在2006年7月1日签订的,证明顺发公司租赁了玉满村的两块土地作为厂房,同时也证明了厂房的合法性。

  就是这两份关键证明,被找出了疑点。侦查人员发现,两份协议是同一天签订的,但盖在协议书上的玉满村村支部公章,编号却不一样。侦查人员来到玉满村村支部,经过核对编号,发现其中一份租赁协议上的印章是2010年才正式启用的。

  2010年启用的章盖在了2006年的协议上,这原来是顺发公司老板赵广发玩的把戏。

  三名诈骗户浮出水面

  赵广发骗取拆迁款的罪行已经曝光,侦查人员所要做的,就是进一步固定证据。他们到高新区国土部门调取2007年的航拍图。通过比照发现,2007年前赵广发租赁的这块土地上根本没有厂房,他申报的所谓“合法建筑”其实是2007年后私自补建的违章建筑!

  随后,侦查人员对另几名疑点较大的被拆迁户也进行了航拍图对比,发现陶浩、郑忠存在和赵广发类似的造假情况。

  赵广发等三人的行为是诈骗犯罪,不属于侦防局管辖范围,但种种迹象表明,他们三人能够骗取巨额补偿款,背后一定有负责拆迁的国家工作人员暗中“帮忙”。经过院党组讨论决定,该院将诈骗线索移送高新区公安分局,并全程跟踪配合公安干警的侦查审讯工作。

  2013年5月15日,公安机关对赵广发涉嫌诈骗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其讯问。赵广发陆续交代了伪造清淤收据、骗取拆迁补偿的犯罪事实,但闭口不谈其他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检察干警建议公安机关对赵广发的住处进行搜查。果然,在他家发现了两份土地租赁协议的原件。其中一份与拆迁档案中的复印件一致,时间为2006年7月1日。另一份的时间是2007年1月1日。毫无疑问,这两份协议是赵广发自己伪造的。

  掌握这两份关键证据后,公安干警立刻对赵广发进行审讯。铁证如山,赵广发承认土地租赁协议也是自己伪造的。他没想到,正是小聪明出卖了自己。随后,赵广发等三人供述了隐藏于他们背后的涉嫌犯罪人员……

  四方协作的非法利益链条终被斩断

  赵广发等三人供述,为能多得补偿宴请了负责玉满村项目的拆迁组工作人员邓三水和胡卫国,并送上了红包。

  掌握这一情况后,2013年5月26日,医药高新区检察院侦防局先对邓三水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同时对胡卫国进行询问。邓三水交代了收受赵广发等三人钱物,并帮其在厂房拆迁补偿等事情上帮忙的事实。紧接着,该院分别对陶浩、郑忠,拆迁工作人员胡卫国立案侦查。

  邓三水和胡卫国交代了一个重要细节:两人曾告诉赵广发,负责拆迁测评的评估公司项目经理董吉“能量很大”,可以帮他们搞到更多补偿。赵广发等人连忙又安排了一次饭局。几瓶酒喝完,董吉拍着胸脯保证,只要他们能出具村里的协议,证明土地租赁时间,他就能把违章建筑“变成”合法的。赵广发紧接着问:“评估报告最后要交到拆迁办副主任张龙成手里审核,他那关不好过吧?

  张龙成当时全权负责玉满村部分遗留企业和村集体资产的拆迁扫尾工作。董吉指示赵广发等人送了烟酒和购物卡到张龙成家里,之后又和邓三水、胡卫国一起找到张龙成,商谈赵广发等的拆迁补偿问题。董吉说:“让村里出个证明盖个章,证明是2007年前承包的不就得了?”张龙成知道航拍图只起辅助证明,用其他方法证明房屋是2007年前盖的一样。于是,他吩咐董吉:“一定要让村里出个证明,你负责的评估报告也要完善。

  随后,邓三水与胡卫国协助三名被拆迁户开具虚假证明,负责评估的董吉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再由张龙成最终确认。三名被拆迁户将补偿款骗到手前后,给邓、胡、董、张四人送来“好处”。按照“贡献大小”,邓三水分得8.8万元,胡卫国分得4.5万元,董吉分得2.8万元,张龙成则单独受贿1.7万元。在四方的违规操作下,有2309.63平方米的违章房屋被算作合法建筑,共给国家造成228.7万余元经济损失。

  至此,案件真相浮出水面。高新区检察院分别以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罪、滥用职权罪对董吉、张龙成立案侦查。张龙成不仅交代了在玉满村相关企业拆迁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吃请,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的事实,还交代了其本人在拆迁办、规划局任职期间,收受他人贿赂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在2013年5月26日至7月23日的近两个月时间内,高新区检察院成功查处了这起窝串案,共计立案6件6人,其中受贿犯罪2件2人,行贿、诈骗犯罪2件2人,渎职犯罪2件2人。

  2014年3月,张龙成因犯滥用职权、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邓三水、胡卫国、董吉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五年不等。赵广发等3名被拆迁户分别被以诈骗罪判处缓刑,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