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高良涧街道办多管齐下推进秸秆“两禁一利用”

21.11.2014  01:02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洪泽县高良涧街道办针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时间跨度长、压力大、任务重等实际情况,超前谋划,多管齐下,上下联动,扎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面打赢秸秆禁烧攻坚战。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秋季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其它人员任副组长,村居、街道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报道、后勤保障、巡查督查四个工作组。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召开会议、张贴标语、悬挂规范性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同时安排专人专车全天候、不间断循环播放秸秆禁烧通知,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规定、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处罚规定等,做到家喻户晓。
        实施秸秆还田。一是适度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坚持“低留茬-碎秸秆-全量还田”的技术路径,克服稻秸秆量大、秆粗等难点,开展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二是扩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范围。按县统一标准要求实施,对纳入2014年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范围,且经过省、县第三方核查达到还田作业质量标准的,由县有关部门从省补资金中给予25元/亩作业补助。对不在省补范围实施的秸秆机械化还田,按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质量标准还田并通过县第三方核查的,由县、街道办分别给予10元/亩、15元/亩作业补助。对街道办、村集中组织机械进行秸秆粉粹后由种植户自主还田的,由县财政给予10元/亩以奖代补。三是大力推广新型秸秆还田机械和秸秆粉碎机。鼓励农机合作社和农机手,购买大马力拖拉机和新型秸秆还田、新型粉粹机具,每个村给予适当地补助。
        秸秆综合利用。一是实行秸秆离田清运。每个村民小组建立一个秸秆集中堆放点,便于群众就近秸秆堆放。二是新建秸秆收储加工点。积极筹建王集秸秆收储加工点,实现全覆盖。三是实行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按县统一标准要求实施以奖代补。四是建立绿色通道。街道办派出所、农路、农机等部门为秸秆运输建立“绿色通道”,确保秸秆打捆运输车辆畅行。
        强化管理服务。一是街道办农机部门向农机手发放《致农机手朋友一封信》,动员农机手的联合收割机安装秸秆切碎、匀抛装置,拖拉机采用75马力以上并配备大型旋耕灭茬机具作业,收割留茬高度在15厘米以下,秸秆切碎长度在10厘米以下且均匀抛撒,旋耕作业深度在12厘米以上,犁耕作业深度在20厘米以上。二是街道办举办农机手培训班、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现场会,动员农机手签订收割、还田质量承诺书。三是组织部分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协助各村(居)进行巡查监督服务。四是各村均设立秸秆“双禁”应急小分队,小分队要配备灭火和交通工具,处理秸秆焚烧突发事件。
        实行属地管理。各村(居)范围内的禁烧禁抛工作由各村(居)负责。各村(居)书记、主任和包村(居)部门负责人是禁烧禁抛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居)结合街道办实施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措施,建立街道办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和党员包户责任制,村组负责与农户签订禁烧禁抛协议,切实把秸秆禁烧禁抛责任落实到人头、机头、田头。
        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街道办、村、组三级管理体系,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的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体系,严禁秸秆焚烧。同时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在秋季秸秆禁烧期间,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随时听从调遣。
        严格考核奖惩。实行秋季秸秆禁烧禁抛工作保证金制度,对实现全面禁烧目标的单位退还保证金并给予资金奖励;对未实现禁烧目标的单位不仅扣罚保证金,而且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作者:仁美 王海 晓伟 德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