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第三方评估报告”统稿会在我院召开

14.10.2017  03:03

10月12日,“《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第三方评估报告”统稿会在我院召开。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主持会议并讲话。

统稿会上,来自院内外的7位研究人员围绕“《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第三方评估报告”的体例结构、内容安排、语言表达、总体评价等主要问题,先后提出修改意见并深入交流。

在听取与会人员交流发言后,夏锦文院长指出,《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江苏实际制定的。《实施办法》章节设计科学、内容安排合理、逻辑结构严谨清晰,是考核评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工作及其成效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自2014年《实施办法》出台以来,江苏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两法衔接”工作,确立了领导体制,建起了信息平台,健全了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两法衔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关于对第三方评估报告报告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夏锦文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在体例结构上,要紧紧围绕《实施办法》文本,仔细打磨各级标题,准确表达出第三方评估的任务及工作开展、《实施办法》文本的规范评价、《实施办法》及“两法衔接”工作的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完善建议五个部分的内容。二是在内容安排上,需要进一步完善各段落逻辑结构,凝练具体内容,突出《实施办法》及“两法衔接”工作取得的成效。三是在语言表达上,要以第三方评估者的角度,结合实地调研成果,进一步提高文字表述的准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