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28.05.2015  12:00

  财政部网站周三称,《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决定将财政部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现予公布(见附件)。

  财政部表示,上述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包括,首先将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捐赠事项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将外国政府贷款事项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财政部表示,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严格规范政府内部审批行为,明确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