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要约行动”启动:南京九成企业工资要协商

23.03.2015  20:43

  新华报业网讯 经济新常态下,企业效益和就业市场都发生深刻变化,职工和企业老板围绕工资、福利该怎么协商?23日,南京启动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提出今年要继续保持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超九成,这意味着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数量不少于去年的33908家,同时,淡化平均工资增幅要求,引导劳资双方平等协商,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今年南京要在扩大集体协商集体合同覆盖率上争取有新突破。”南京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副主席陈建宁说,“扩面”的关键,是以区域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以街道区域范围的行业企业为对象,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和职工的情况,通过开展区域性行业协商,实现谈成一个行业、覆盖一片企业、惠及一批职工。

  一个鲜活事例来自月牙湖街道。自今年1月起,该街道美发、洗修车、家政服务、百货、餐饮等五个行业集体涨工资了,涉及69家企业4000名员工。此前,由街道工会牵头,五个行业的3个职工代表、3个企业代表和2个工会代表坐在一起,就职工工资、福利进行了集体协商。最终形成的、得到劳资双方认可的区域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适用于所有69家企业。有的小餐馆只有3个人,以前员工不敢找老板谈待遇,现在问题全解决了。这份合同规定,街道服务行业每个工种月工资增加200元,工龄月工资增加50元。每个行业还对不同工种、不同等级的工资都加以具体规范。如,街道洗车业最低工资不低于每月2000元,绩效按上年度效益提高1%-3%。

  “工资集体协商并非只图职工工资涨得越多越好,谋求职工利益最大化,与谋求老板利益最大化同样不可取,协商的理想结果应该是实现劳资双方利益的平衡。”江苏省工资协商指导员、资深工会专家施志刚说,目前职工工资的绝对水平仍然不高,涨工资的要求有其合理性,但既然是协商,职工提出工资涨幅目标时就必须考虑到经济下行的大环境、行业形势和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施志刚指导的南京一合资公司集体协商合同条款上周刚敲定,今年职工工资平均上涨7.8%。“工会本来设想工资上涨5.5%,这是基于物价涨幅较低和公司所处的玻璃行业整体形势不佳制定的协商目标,结果老板自己主动加到现在这个水平,双方皆大欢喜。”施志刚说,和协商的结果相比,让协商共决这个平台制度有效运转起来更重要。高质量的协商,可增进劳资双方的相互理解,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据南京市总工会副巡视员符广洲介绍,从今年起,南京市总工会将专门投入经费100万元,用于建立一支专职工资集体指导员队伍。如此加大投入,就是为了集体协商的提质增效。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吉强

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