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加工车床不交租违约食苦果   

01.09.2015  08:21

  

  王伟在浙江经营一家原件加工厂,因为自己的公司发展的需要,王伟需要购进一台价值72万元的车床一台,但是因为自己公司账户没有这么多资金分配给购买新型机器设备这一块,所以暂时搁置了下来。但是看到同行业竞争者采用了新的车床之后,产量和质量都大幅提高,心急如焚的王伟在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一家融资租赁公司。

  2013年3月王伟和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融资租赁公司享有这台车床的所有权,然后租赁给王伟,租赁期间为两年;租金期数为24期,根据约定王伟交付给公司的租金每一期都略有不同,第1期至第12期的每期租金为人民币29500元,第13期至24期租金为22500元。签订好合同之后,不到10天,融资租赁公司就把王伟所要求的最新的车床送到了王伟的原件加工厂,验收完毕看着快速运转的车床,王伟对自己工厂充满了希望和信心。

  最新车床给王伟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利润,这一年多来公司的业绩也一直上升。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因为技术升级,王伟的原件加工厂技术落后,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开始业绩下降,但仍有盈利,为了削减自己工厂一部分开支,从当年11月开始,王伟自认为车床在我手中,我没有及时交纳租金融资租赁公司也拿我没辙,于是就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把租金交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经过多次催讨没有得到答复后将王伟告上法院。经过法院的审理,法官认定王伟公司违约,判决其支付融资租赁公司租金人民币14000元,并赔付迟延利息人民币6000余元,并支付相应的延迟利息。

编辑: 吴宇鹏、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