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讨薪"虚假诉讼案被揭穿 泗阳检察惩防推动诚信建设

11.04.2017  09:14

  4月6日,江苏宿迁泗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嫌“讨薪”虚假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9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这既是该院监督查处虚假诉讼的又一批“案中案”,也是《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宿迁市公诉的涉案人员最多的一起虚假诉讼罪案件,引起广泛关注。

  近年来,针对经济形势下滑、多角债务频发而导致虚假诉讼增多状况,泗阳县检察院部署开展打击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已办理该类案件3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法院再审改判9件,侦查机关立案13人,其中4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有力保护了合法当事人权益,扼制了虚假诉讼蔓延态势,推动了全县诚信体系建设。

   联动宣传,拓展线索渠道

  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大都熟悉法律,反侦查能力较强,发现线索是监督查办的难点。为了广泛搜集线索,该院民行会同侦监、控申、乡镇检察室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定期通报、联动宣传等制度,深入乡镇、律所及房管、银行等部门宣讲宣传。2014年,该院乡镇检察室接到众兴镇郑某反映,其离婚后仍被前夫债权人董某告上法庭,要求连带承担债务,怀疑系前夫伙同他人骗她。乡镇检察室及时反馈给民行科,经民行检察官深入调查和释法说理,其前夫与董某均放弃要求郑某偿还。

  为了提升虚假诉讼案件线索识别和监督查处能力,该院民行科加强学习和案件研讨,总结出审查虚假诉讼“四步法”,即甄别案件类型、分析申请理由、判断案件材料、审查人员关系与资金流向,提高线索审查成案率。2016年,2名干警在全省民行业务竞赛中获奖,其中1人被评为“全省民行检察十佳业务标兵”。

   联手查办,加快案件办理

  虚假诉讼当事人往往是亲属朋友关系,案情隐蔽,查处难度较大。该院在监督查处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注重与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办案效率。

  2015年,在查办周某等人为躲避债权人执行其小区工程而提起的“借贷”虚假诉讼案中,因周某失联,案件查办一度停滞,该院驻所检察室在例行谈话时,得知周某因其他犯罪被羁押于看守所,多次与周某谈话,获取关键证据。

  2016年,在查办宋某等9人为阻止债权人执行其房屋拆迁款的“讨薪”虚假诉讼案中,因涉案当事人较多,案情较为复杂,民行检察官通过到银行、社保等部门调取有力证据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快速立案,并通过座谈交流,讨论交换证据,快速侦破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法院也迅速采纳了再审检察建议并全部改判。

  联合打击,提升办案效果

  虚假诉讼大都是窝串案、“案中案”,往往发现一件、带出一串。该院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注重延伸监督触角,既打击虚假诉讼当事人,又深挖背后是否存在职务犯罪,切实提升监督效果。

  在查办周某等人虚假诉讼案中,民行检察官与嫌疑人谈话时,了解到法官高某可能参与虚假诉讼且有渎职嫌疑,民行检察官迅速将线索移送反渎部门。为避免打草惊蛇,反渎与民行检察官协同办案,邀请省、市院反渎局领导来院指导,固定外围证据,协调法院支持,最终案件顺利告破,周某与法官高某均获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虚假诉讼不仅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更严重破坏司法秩序、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打击虚假诉讼是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的职责所在,我们要列为民事诉讼监督重点,常抓不懈,服务和推动诚信社会建设。”该院检察长王克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