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亲生父母状告发帖人案昨被法院受理

15.08.2015  17:07

  江宁区人民法院14日正式受理“南京虐童案”男童亲生父母状告发帖人一案。

  今年4月,网名为“朝廷半日闲”的徐先生在网上发布的一组虐童照片引起各界关注,众多网友纷纷转发或评论,随后司法介入。最终,检方以养母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令人意外的是,男童的亲生父母以一家三口的名义状告徐先生侵犯其隐私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并索赔精神抚慰金20万元。

  12日,江宁区法院收到民事起诉书。被虐儿童的监护权已由养父母转移给亲生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他们有权代表孩子提起诉讼。

  随后,记者多次电话联系徐先生采访,但均遭婉拒。记者辗转联系到徐先生的一位朋友,他表示,徐先生的发帖行为并非“恶意炒作”,只是出于保护孩子的目的。除网上举报,徐先生还向警方报了警,“发帖也只是为了让有关方面更加重视”。网上舆论几乎呈现一边倒状态,绝大多数网民力挺徐先生发帖揭露虐童行为,并指责男童的亲生父母“恩将仇报”“不知好歹”。

  与此同时,这种“随手拍”式监督也引来担心:网络曝光把孩子置于众目睽睽之下,是否会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男童的亲生父母在起诉书列举网络曝光的诸多“副作用”:事发后孩子不敢出门,成绩直线下滑。“养子身份”被曝光,被贴上“被虐儿童”的标签;他们也因此被贴上“狠心父母”的标签。

  “我们做很多儿童救助时发现,正是因为太多的人选择无视,才最终导致很多家庭虐待悲剧的发生。”南京爱之翼儿童公益服务中心副理事长袁媛认为,发帖网友作为热心人,在发现孩子遭受虐待时选择公布信息向网友求助,这一行为并无不妥。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歌提醒,公众在通过网络曝光寻求帮助时,必须把握好“”,涉及未成年人的照片要经过处理。避免过度围观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

  另有一位长期从事儿童救助的公益人士表示,孩子的隐私信息并非发帖的第一求助人暴露,而是在后来的传播中被网友和部分媒体逐一披露。他认为,网友可关注,但不该过度评论,更不能以此为谈资消费儿童。“网络呈现的内容支离破碎,网友无法了解案件全部事实时,应保持适度克制,给司法公正处理案件的空间。”    本报记者  顾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