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蒋洪军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的公告

18.03.2015  10: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蒋洪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

  曹建明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