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跑新娘”原来是婚姻诈骗犯被高港检方公诉获刑

27.03.2015  10:45
 

  爱情喜剧片《落跑新娘》中主人翁之间的甜蜜爱情让人心醉,可现实中有些“落跑新娘”却让人心碎,她们假借结婚、领证为名,在骗取大额彩礼钱后玩失踪,让被害人人财两空。近日,经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朱某、肖某因犯诈骗罪,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4年9月下旬,江苏省泰州市大泗镇的王大娘、吴大娘的心情非常好,经人介绍,两人年龄不小的儿子几乎同一时间都找到了中意的老婆,女方“家长”李某要的56000元彩礼钱也不是太多,她们感觉到这真是天赐良缘。不过,高兴归高兴,她们也没有放松警惕,由于儿媳妇是别人介绍的外地人,且认识时间不长,所以两家起初还是留了个心眼,就是要等小两口到民政部门领了结婚证后再向李某付清彩礼钱,李某也爽快地同意了。没几天,看见儿子儿媳妇捧回了大红的结婚证书,老人家赶紧把彩礼钱付给了李某,总算了结了一桩心愿,坐等抱孙子了。

  接下来的几天,两家都在张罗着准备摆酒席请客,又按照媳妇的要求买衣服、买手机、买饰品等,忙得不亦乐乎。可是几天后,一起出去逛街的媳妇上了一趟洗手间,就再也没有回来,接连找了几天也没找到,只好向公安机关报案。

  这两家的儿媳妇就分别是朱某和肖某,原来,她们在老家贵州就与李某共谋,由李某介绍朱某、肖某与人结婚领证,骗取男方的彩礼钱,然后朱某、肖某再找机会离开,回贵州后分赃。不过,她们的如意算盘也没能得逞,公安机关很快就通过婚姻登记信息抓到了她们。

  经查,朱某共参与诈骗2起,骗取彩礼钱126000元,肖某参与诈骗1起,骗取彩礼钱56000元,她们被抓时,还没找到李某分赃,她们也被李某骗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肖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