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看变化

08.09.2016  21:32

我省国地税部门联合开展营改增宣传。

 

      5月1日,我省建筑、金融、房地产、生活服务四大行业纳税人顺利实现营改增税制转换。截至8月底,四大行业纳税人累计已达83.4万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4个多月后,企业的感受如何?国税机关如何优化服务,让更多企业享受营改增带来的红利?

税负降没降?企业来算账

全国首批“中华餐饮名店”王兴记是一家专营无锡特色小吃的百年老店,年销售额达2000余万元,经营堂食、外卖、包装食品等,拥有自己的生产基地。营改增后的首次申报,给了公司财务经理赵亮一个大大的惊喜:“税负比我们原来测算的还要低,这个减税‘红包’实在太大了!我们增加门店的信心更足了!”

6月份,“王兴记”申报不含税销售额174万元,增值税应纳税额4万元,实际税负由原来营业税的5%下降为2.3%,减少了2.7个百分点。“王兴记”董事长薛强说,进入夏季高温,对于“王兴记”这种年销售超过2000万元的规模餐饮企业来说,生鲜食品要保证新鲜,就必须添置各门店的空调、冷柜,企业生产设备、配送车辆要不断更新,用电、用气量也都进入高峰期,这样算下来,可抵扣的项目更多,此次营改增减税的力度远超企业想象,每年减税约达50余万元。

得知建筑业企业要纳入营改增,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美一直有些担心。两个月申报后,李美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5-6月份,公司共实现销售收入9.95亿元,增值税应纳税额1394万元。而在原营业税征收模式下,应纳营业税税额3076万元,营改增后减免税额1682万元,下降幅度超过54%。

“建筑业营改增,消除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引起的重复征税问题,而且能统筹协调货物销售和劳务输出领域的税收负担,规范建材市场供应,促进建筑企业的转型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我们对此很是欢迎。”李美表示。

江苏恒仁置业有限公司是灌云县一家房地产公司。营改增后,公司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7月11日,公司对所属期6月份实现销售收入2059.34万元进行了申报。由于该销售收入是4月30日前的老项目实现的收入,适用简易办法按征收率5%计税,所以企业收到预收款时,按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实现税款58.84万元。

公司法人倪卫东介绍说:“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缴纳增值税时销售收入要换算成不含税价进行计税,所以实际税负要低于营业税税负。我们公司7月份预收款按3%预征率进行预缴,较营改增前,少预缴近2%的税款,为企业带来2个点的资金流,有助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通过计算,我们公司老项目全部实现收入后,相比较缴纳营业税将少缴4.9万元税款,应纳税额同比将下降4.8%。而5月1日后开工的新项目,公司将使用一般计税方法。我们将进一步更加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对现有及潜在供应商进行全面梳理,看其是否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资格,交易取得的发票上载明的进项税可以抵扣销项税。由于营改增后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可以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的增值税,对我们房地产公司来说,有助于加大企业减负力度。另外,本次营改增后,高速公路、过桥费均可以在增值税中进行抵扣,倒逼公司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激发企业的经营活力!”

“这一个月下来,我们仅是税款就降低了10万元。”6月申报期结束,看着税收缴款书上真真切切的数字,初尝营改增减税甜头的江苏长江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徐胜很是欣喜,“公司成立10多年来,在销售额接近的情况下,这次我们缴纳的税款最少,真的减负明显。”

长江大酒店是江苏扬中地区成立较早、名气较响的四星级酒店,主要从事餐饮和住宿,隶属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后,酒店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据徐胜介绍,营改增之前,网上一度传闻酒店业税负会增加,公司也跟着紧张起来。当地国税部门及时对接,多次组织培训和上门辅导,基本打消了公司的疑虑。

“进入申报期,我们在国税工作人员手把手的辅导下,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因为采购渠道比较规范,取得了足额的进项税额抵扣,销项减进项之后所缴的税的确下降了,我们的担忧也就完全消除了——这白纸黑字完全就是‘只减不增’的明证。”酒店财务科长张学云说。据了解,长江大酒店5月份实现销售额484.10万元,缴纳增值税15.56万元,如果按以前征收营业税,需缴纳营业税25.54万元。营改增后,企业同比减税9.98万元,应纳税额下降39.12%。随着酒店老化设施的更新,酒店整体装修等计划的实施,酒店取得的进项抵扣发票未来将会大量增加,公司整体税负将进一步下降,营改增带来的利好将持续显现。

“短期来看,营改增推行可能会让地方税收有所减少,但长远而言,则有利于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成为激发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只要充分利用营改增政策转换的变革契机,规范细化核算要求,积极合理调整创新运营模式,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受益营改增带来的利好。”江苏省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处长夏敏表示。

服务好不好?企业来点赞

江苏省国税局局长胡道新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营改增不仅仅是税收制度的转型,不仅仅是征管范围的简单调整,更为税收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深课题。”

营改增之后,我省国税部门服务的纳税人已经突破350万户,到2020年,这个数字将突破600万户。面对税源的爆发式增长,继续以“人均管户”的粗放式思维治理税收,显然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税收工作形势。为此,省国税局下好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先手棋”,率先建立了以纳税人自主申报为基础,风险管理为导向,分级分类管理为重点,互联网+智慧江苏国税为依托的现代税收征管新格局。

小孙今年6月刚刚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自主创业和同学合开了一家网络技术服务公司,几个没有接触过财务的小伙在税务方面犯了难。“起初以为只要领个营业执照,没想到税务这头还有这么多资格认定、备案需要做。”小孙说,“咨询后得知,现在国税部门正在推进网上综合申请办理,新办企业通过一张综合申请表,只需要打打勾,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资格都做好了,第二天就可以收到回执,今后将全部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网上申请,都不需要跑税务局就能办业务。作为一个网络开发从业者,真心要为‘电子税务局’强大的功能点赞。”小孙不禁为国税信息化建设竖起了大拇指。

营改增后,我省国税办税大厅的办税业务增量同比超七成以上,面对有限的服务资源和突然“放量”的办税需求,国税部门围绕线上、线下一体化“非接触式”服务模式,通过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纳税申报、登记认定、发票领购及代开等九大类业务事项的在线办理,仅网上申请代开发票一项就解决了全省50%以上代开业务量。依托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智能审核、无纸化免填单配合影像上传等功能,国税部门已实现一般纳税人登记、供票资格、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等事项的综合申请,系统自动审批或后台集中批量审批。针对部分中小型企业纳税人,由系统判定符合条件的套餐使用,推送综合申请表并由纳税人在线勾选提交,税务端系统自动审核,出具相关文书,实现了一站式、一体化的非接触式服务,大量分流现场办税压力。目前,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已全面运行,系统功能达423项,覆盖85%的纳税服务事项,累计使用达335多万户次。

与此同时,江苏国税还大力推进线下自助办税,让纳税人切身体验现代化办税服务之便捷:推出一般纳税人综合申请资格套餐办理、小规模纳税人发票领用套餐办理、发票供票资格调整智能审核等升级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用户体验;在办税大厅设立自助办税体验专区,配备专职引导人员协助纳税人完成各类发票自助代开、网上申请办理、套餐业务体验、勾选认证功能等;试点设立与办税大厅相对独立的自助设备专厅,配备专职维护人员,提供更多样化自助服务和辅导;通过在地税、邮政、银行、财政及政府街道各网点科学合理设置自助终端,通过社会化布局全面提升自助设备覆盖面。

“以往都是大清早跑办税厅排队,现在足不出户就能在家办税,去银行、邮政网点办事还能顺带认证发票、领发票,真是省时、省力、省心!”常州市华信会计事务所的姚会计刚从单位附近的自助网点领到发票就激动地说。

营改增还进一步推动了国地税两部门的亲密合作。通过紧密协作和无缝对接,我省国地税不仅提前完成了前期73.2万户营改增纳税人的顺利接收和确认工作,共同出台建筑业纳税人营改增衔接方案,还制定了国地税互相委托代征管理实施办法,把服务融合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通过增设窗口、联合委托和共建办税服务厅等形式,精准化解建筑业营改增工作中的管理风险和矛盾,确保营改增税制转换的平稳过渡。全省共建办税服务厅28个,互设窗口的办税服务厅41个,共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75个。国、地税联合办税已基本实现全省范围的全覆盖。江苏省国地税局已经陆续起草了《关于实施联合办税的指导意见》、《联合办税网络互连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联合办税流程,完善服务整合衔接。全省已有一半以上地区实现了数字证书的互认,近50万户纳税人可以通过一张数字证书在国税、地税网上办税厅办理纳税申报和涉税申请业务。

从纳税人需求角度出发,围绕落实总局“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联合办税双方正积极探讨国地税网上办税应用系统整合方案,力争为纳税人创造更加方便快捷的网上联合办税途径。纳税人可以到一个办税大厅乃至“在一个窗口办理两家业务”,更为方便快捷办税。(苏国穗)

 

      2016年9月7日《新华日报》7版